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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辦理大安區金華公共住宅新建工程發掘出日治時期舊臺北監獄之建築遺構,監察院促妥善保存

  • 日期:113-05-16

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范巽綠

臺北市政府辦理大安區金華公共住宅新建工程,基地坐落於日治時期臺北監獄範圍內,且緊鄰市定古蹟,設計暨監造廠商依該府要求進行考古試掘,挖出長達100多公尺日治時期「尖底明溝」等建築遺構,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已於112年12月4日公告該「尖底明溝」為臺北市歷史建築,該「尖底明溝」雖有保存及展示構想,惟仍尚未確定。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范巽綠所提出之調查報告,促臺北市政府應妥善處理。
 
監察委員指出,臺北市政府於舊臺北監獄基地上辦理金華社宅新建工程挖掘出日治時期結構完整之尖底明溝遺構,為當時監獄圍牆內側之排水溝,可與圍牆一同見證舊臺北監獄的規模與歷史,極具文化及歷史意義,且已登錄為臺北市歷史建築。臺北市政府針對該珍貴之文化資產遺構,應避免其遭受傾頹破壞,所擬訂之尖底明溝遺構保存、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允宜特別慎重。
 
另監察委員浦忠成、賴鼎銘、范巽綠強調,臺北市政府於103年4月10日辦理之文資諮詢會議雖認定舊臺北監獄基地並不具遺址價值,但臺北市政府嗣後於該基地辦理金華社宅新建工程中,未囿於該諮詢會議結論,遂於試掘過程中挖掘出尖底明溝、燻蒸室及放腳基礎具有文化及歷史意義等遺構及遺物,值得肯認。惟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允宜善用本身專業資源,提供開發單位該府都發局相關專業協助,俾完善本案金華社宅文化資產試掘及出土物之保存、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