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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訓國外軍校畢業生服滿法定役期即退伍 監察院促請國防部檢討改善

  • 日期:112-11-28

監察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賴鼎銘

以往國軍選送優秀軍校學生派赴國外著名軍校培訓並返國服務者(以下簡稱選送歸國人員),大多在規定服役期滿之際申請退伍,不願意繼續在國軍深造、服役,致原本優秀的專業人才無法蔚為國用,事關重大;本院監察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賴鼎銘經申請自動調查,已於112年11月23日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決議通過全案調查報告,提出相關調查意見,促請國防部檢討改善。

調查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賴鼎銘表示,國防部選拔優秀人才送訓國外軍校,乃國軍為引進國外軍事新知,及深化與友邦軍事交流合作之重要政策。惟依該部統計數據,現制下確實較難吸引選送「美國」軍校歸國者長期留任部隊發展;且近年來選送歸國人員於其同年班中之退伍序位,有越來越往前之趨勢;另陸軍相較於海、空軍,離退情形尤為嚴重,其相關經管機制,容有進一步精進之空間。國防部允應就上開各節確實檢討,並研議改善方案,俾提高送訓歸國人員留任部隊意願,當更能符合國家當初投入鉅資,選才送外儲備軍事交流量能之制度目的。

調查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賴鼎銘發現,國軍所選送之國外軍校,目前仍以美國及中南美洲友邦為主,且並無選送國外1年期之交換規劃。惟隨著近來中美對峙升高,國際局勢丕變,國防部允應善用時機爭取與五眼聯盟(Five Eyes),及日、韓、東南亞諸國等鄰近國家之軍事交流機會;選送軍校生機制或可為其試金石。另送訓態樣亦允宜多樣化,如評估是否推動一般大學常見的1年期交換方案,除可增加合作機會外,亦可提高短期交流案之深度與廣度。

調查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賴鼎銘最後指出,國防部於漢光演習等涉外演訓中,為確保友邦觀摩團與我軍意見充分交流、增進觀摩效益,多會納編選送歸國人員擔任傳譯連絡官;該機制因與本選送制度之原始目的尚屬相合,本院予以尊重,惟為避免相關誤解,國防部允應研議使有意報名甄選之軍校學生減少認知誤差之改善方案。再者,選送歸國人員每人奉派支援次數宜否設立一定上限、如何納入升遷積分,以及如何避免因奉派支援致欠缺實兵操演歷練而對升遷造成不利影響等節,亦均事涉選送歸國人員權益甚鉅,國防部允宜通盤併予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