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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歧視公約工作坊 陳菊:誤解與歧視將產生衝突與不幸,籲尊重族群差異,追求多元平等

  • 日期:111-05-09

國家人權委員會於6日舉辦消除歧視公約工作坊,陳菊主任委員表示,行政院預計今年底提出《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下稱ICERD)》第一次國家報告,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後續啟動獨立評估意見展開作業,特地邀請東吳大學胡博硯教授,來分享與檢視ICERD條文的精神與內涵。

胡博硯教授曾經接受內政部移民署委託,辦理ICERD公約的教育訓練、教材編纂及法規檢視等研究。這場全天的工作坊,出席包括人權委員田秋堇、葉大華、鴻義章、高涌誠與范巽綠,以及監察院與人權會同仁等。

陳菊主委為工作坊致詞指出,聯合國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之後,ICERD是第一個通過(1965年)而且最早生效(1969年)的國際人權公約。ICERD公約透過「一般性意見」積極契合世界脈動,例如在經濟危機時,對弱勢族群產生的歧視與仇外心態,或是如何預防包括司法、警政、矯正機關的歧視等等,甚至是國際體育機構或賽事中的族群歧視現象等。

儘管台灣已非聯合國會員,但是陳菊主委強調,我們未曾忘記遵循人權公約,相反的,台灣更加努力與國際人權接軌。因此人權會成立後,針對外籍漁工、移工寶寶進行相關調查,無論在法規或人道關懷上,希望努力達成消除歧視。

陳菊主委指出,族群議題在台灣民主化過程中非常重要。早年族群之間的不瞭解與歧視,產生許多衝突與不幸,如二二八、原住民湯英伸等事件。直到台灣族群意識逐漸啟蒙發散,才有後來包括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正名運動,以及還我母語等運動。

針對2016年蔡英文總統代表國家向原住民族道歉之後,陳菊主委認為,後續林務局與原住民族共管山林及諮商等,都是很重要的民主化歷程。此外,人權會計畫在今年8月1日原住民日與原民會共同合作推動人權教育及宣導,希望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族有更多的理解與尊重。

陳菊主委強調,從過去的四大族群(原住民、福佬、客家、外省),到現在包括新住民、外籍移工等,台灣已是名符其實國際、多元的社會。希望透過人權公約的檢視與落實,讓台灣成為尊重不同文化的多元社會。族群差異正是多元文化的重要內涵,更是臺灣多元文化的寶貴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