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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浦忠成針對大學自治體制及私立大專校院董事會運作上發生之八大議題,代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建言,促請教育部正視,保障師生權益及維護大學自治精神

  • 日期:112-12-18

監察委員浦忠成於今(18)日巡察行政院會議中,以「大學自治體制及私立大專校院董事會運作之檢討」為題,針對高等教育整體現況、核心問題,提出八大議題之建議,請主管機關正視相關議題及事先防患於未然,以保障師生權益及維護大學自治精神。
 
監委浦忠成表示,人力即是國力,高等教育更是關鍵性的一環,經本院針對大學自治體制及私立大專校院董事會運作調查研究結果,整理出八大議題,第一項是,有關大學自治及修法議題,現今我國高教環境面臨嚴峻的資源分配、轉型、合併、私校退場及國際競爭等重大課題,大學自治議題多元,宜積極蒐整各方意見,尋求前瞻共識。
 
第二項是,有關大學校長遴選機制議題,近年大學校長遴選紛爭不斷,遴選委員會的角色及法律認知歧異,未發揮實質遴選功能,有待整體檢討、完備法令,落實遴選機制與功能。
 
第三項是,有關大學校務會議功能議題,大學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乃落實大學自治重點之一,但決議的效力與職權,至今無完整法令規定,導致核心功能未能落實,應儘速釐清校務會議角色、研析明確對策,以保障教師校務參與及學生學習權益。
 
第四項是,有關大學教評會功能議題,依據歷年調查案件顯示,多數大學雖設有三級三審的教評會,但部分學校各級教評會常有規章不明、誤用法令情形,未發揮法定功能,亟待建立整體適法性機制,以確保教評會委員執行職務得以客觀、公正。
 
第五項是,有關私校董事會功能議題,我國私校占比約65.5%,足見私校承擔重大社會責任,但部分私校因董事會監管機制、法令不周,徒生爭議,且受少子女化影響,財務狀況持續惡化,導致校務無法正常運作,影響學生的受教權益,應積極研議對策,落實董事會實質正向功能,促進私校公共性及自主性。
 
第六項是,有關私校公益董事監察人議題,私校公益董事、監察人存有制度性及功能性問題,角色不明,公益董事之介入時機、職責與功能,及外界建議設聘期制、由工會團體推薦或限制董事長連任次數等意見,宜妥適研議處理。
 
第七項是,有關私校校長遴選及權責議題,私校校長遴聘,由董事會決定及監督,對於校務推展存有過多干預,衍生監督考核失衡關係,此不當情形,須予正視並根本解決。
 
第八項是,有關大學財務及學雜費調整議題,大學學雜費的調漲議題及審核權限,一直廣受各界的高度關切,但以我國高等教育現況,私校占比逾半,而經濟弱勢學生更高踞其中7成5,且外界向來對大學財務揭露與監督、調漲學費與教育品質之間的關係,仍存有疑慮,因此學雜費調漲議題,多年未有共識。行政院已於112年6月29日通過「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補助私校學費;爾後如何維護公平正義,協助高教挹注所需的適足資源,將是政府重要挑戰。
 
針對上述大學自治及私校董事會運作上發生的問題,教育部長潘文忠綜整表示
 
一、有關大學自治議題部分。臺灣高教在面臨規模過度擴充、少子女化、產業快速發展及國際高度競爭,受到許多衝擊,教育部已啟動大專校院公公併、公私併及私校轉型,並建立相關運作模式,希望透過資源有效整合,讓學校未來的經營更加穩健。同時,在私校退場部分,111年制定公布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私校退場條例後,教育部已依序、穩定地在進行相關作業,以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及教師、教職員工權益。
 
二、在高教創新部分,透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目前已經有10校12個研究學院建立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包含半導體、金融、循環經濟等領域,讓大學能引進國內及國際產業界的資源,加速頂尖人才培育。
 
三、在國際競爭、雙語政策推動方面。目前有7所大學及45個學院在積極擴大國際招生。112學年度,不含陸生之大一新生已經超過2萬人,表示我國大學對國際學生有很好的吸引力,這個現象有助於高教國際化及學校營運。
 
四、有關大學校長遴選部分。主要是候選人資訊揭露程度及遴選方式的問題,教育部將透過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給予學校行政指導,也將持續蒐集意見,作整體法制面上的調整,希望能夠尊重大學自主,也確實讓大學選才,避免落於類似外界選舉的情形,未來也將使候選人的資訊更加透明,讓大學校長遴選兼顧自治與適才。
 
五、有關教師評審委員會運作部分。部分學校有法令理解及誤用問題,教育部將在113年推動專科以上學校自行審查教師資格認可輔導方案,逐年安排赴大專校院實地訪視,提供最新的法令,如發現學校有故意誤用情事,將取消自行審查資格。
 
六、有關私校營運部分。立法院已在進行私校法修法審議,目前各界意見分歧,如董事長連任問題、公益董事及監察人等議題,尚須凝聚更多共識。私校營運,仍具公益性,期待私校法未來修法時,能如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私校退場條例一樣,有明確且制度性的規範。
 
七、有關大學學雜費調整部分。教育部已提出「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配套措施方案」,透過推動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學雜費3.5萬元,並搭配對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元至2萬元,拉近公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的差距。未來將依該方案,持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