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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國安局私菸案」調查委員並無於偵查終結前去函檢方調卷及干預司法等情事,對於媒體不實報導,特此澄清。

  • 日期:109-12-30
  •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今(30)日媒體關於「勞動基金帳戶款項炒股案」報導中,指稱監察院於調查國安局私菸案時,亦「曾去函檢方調卷,引起輿論非議…引發干預司法的不必要聯想。」並非事實。

調查委員係於108年8月23日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新聞發布後,方申請自動調查「國安局私菸案」,而於同年8月26日接獲監察院派查函文、正式展開調查,此有本院「監察委員新聞稿」發布日期可證;其後至同年9月4日才發函台北地檢署調取相關卷證資料影本。故本院調查「國安局私菸案」並無如媒體報導,於偵查程序中調卷及干預司法之可能。對於媒體報載內容不實,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