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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巡察法務部

  • 日期:109-10-29
  • 資料來源:綜合業務處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於109年10月28日上午巡察法務部,並聽取法務部、最高檢察署、矯正署、行政執行署業務簡報。
 
召集人蔡崇義委員首先表示,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與法務部的關係密切,矯正署黃署長經常到監察院接受約詢,也因此看到監所真的有在改進;江檢察總長依據監察院之調查意見,提起多起的非常上訴;司法官訓練現在開始有淘汰機制,這是很大的突破;行政執行署林署長也協助我們很多,例如基隆陳先生一萬八千元的欠稅案,很果斷地撤回法拍程序,製造雙贏。
 
王美玉委員提出測謊鑑定之證據能力問題、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之審查績效,及石木欽案之檢、調風紀問題。王幼玲委員呼籲勿對精神障礙之更生人歧視及差別待遇、應多開發精神障礙者之監護處分場所、新收受刑人之體檢機制未能落實、保外就醫應整體考量。林文程委員指出監所部分受刑人有特權問題、加強打擊跨境電信詐騙、兩岸應共同打擊犯罪。林國明委員建議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法時,增列防堵司法黃牛的條文;應注重律師職前訓練;另外,傳票或給辯護人或告訴代理人的通知書都是用平信送達,容易遺漏,法務部應增加預算改善送達問題。王麗珍委員認為基層法警之配置與訓練,有待加強;新興毒品危害,應積極與銀行介接,以追查金流;行政執行案件,在大戶欠稅與小額欠稅中,如何取得執行平衡。
 
葉大華委員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國家文官學院合作,將來要針對監察院過去調查的案件,列為國家文官學院人權教育的案例,建議司法官學院亦可採取此一模式,推展司法人權。高涌誠委員則替人民懇求,認為臺灣高等檢察署設置之「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及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有關再審或非常上訴事由部分,能夠多聽聽監察院的意見。張菊芳委員則針對性侵犯加害人刑後治療部分,提出建議。
 
蔡清祥部長及相關機關首長並針對巡察委員所提石木欽案檢調風紀之調查、李復國測謊部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業務及新興毒品危害等問題,提出口頭回應,其餘事項將於會後一個月內以書面詳細回覆。
 
本次巡察計有召集人蔡崇義、委員王幼玲、王美玉、王麗珍、林文程、林郁容、林國明、范巽綠、浦忠成、高涌誠、張菊芳、郭文東、葉宜津、葉大華、蘇麗瓊等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