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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對犬貓施以麻醉並在寒流來襲期間回置野外,肇致犬隻因失溫凍死或因麻醉意識不清遭車輛輾壓致死,監察院促新竹縣政府檢討改進

  • 日期:111-10-22

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

由於各縣市公立收容所總收容量能有限,加上廢止安樂死制度,為避免產生爆容情事,對於所捕捉之流浪犬貓在絕育後回置野放為不得不為之措施。依據農委會統計,109年全國絕育後回置約有1萬5千餘隻流浪犬貓,110年則高達1萬7千餘隻。有民眾向監察院陳情,新竹縣動保機關實施回置前對貓狗施以麻醉,麻醉尚未甦醒即野放,有犬隻未完全清醒遭到車輛輾壓致死,亦有冬天寒流低溫期間回置,犬貓因麻醉失溫遭凍死。另,該所對於重傷、重病或癱瘓等無法治癒之收容或救援的動物,未能緊急施予安樂死,任令動物飽受痛苦折磨至死。

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接受陳情,啟動調查,發現本案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於110年1月4日回置野放「阿比」等4隻收容犬隻,當日新竹縣氣溫雖為17.1度,惟4日後氣溫旋即下降至7.6度,故遭民眾訾議。經查中央氣象局網站已長期提供未來7日內氣溫預測,其他網站亦易查得10日內預測資料,且回置野放收容動物未屬急迫,允應周妥辦理;該所宜修改其收容動物回置流程,確認回置日期及其7日內氣溫預報,並注意氣溫有無劇烈變化,俾杜絕爭議。

調查報告指出,該所對於極度痛苦之收容動物緊急案件在人道安樂死的作業程序中,雖已由2階段公告共14天以上,縮短為經所長同意的1階段公告7天以上即可進行,但類似本案重傷頸椎斷裂、極度痛苦又無法治療之犬隻,每多痛苦1天,皆有違動物福利、令人不捨。考慮重傷動物之痛苦,落實動物福利,對於極度痛苦的案件是否須公告7天以上方可進行人道安樂死作業,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允宜審慎檢討改進。

田秋堇委員及林盛豐委員表示,陳情人指陳新竹縣政府動保機關對所捕捉之犬貓施以麻醉並在寒流來襲期間回置野外,肇致所回置犬隻因失溫凍死或因麻醉意識不清遭車輛輾壓致死等情,經監察院調查,雖未查有回置動物遭凍死、撞死情事,新竹縣政府處置過程仍有瑕疵,部分缺失雖已逐年改善,惟處理程序允應更為周妥細緻,並落實與民眾及志工加強溝通,避免渠等有所誤解。

二位委員另指出,新竹縣正興建新的動物收容中心,然由其他縣市新建動物收容中心可知,因流浪犬貓源源不絕,即使新的收容中心仍因空間不足、而有絕育後回置的需要,且各縣市政府每年回置野放犬貓均超過1萬餘隻。惟農委會面對這麼大的回置數量,有關回置野放之相關規定,如回置程序、原則規範、注意事項及禁止規定均付之闕如;由地方政府自行規定與執行,故屢屢發生如未絕育剪耳、未植入晶片、重複捕捉、未考慮天候狀況、人員於麻醉犬貓未清醒時即離開,甚有置於人煙罕至之山區反而對周遭野生動物產生犬殺、貓殺等具爭議之情況。

另,各縣市政府執行「精準捕捉」的措施亦復如是,有關精準捕捉的實質內容為何,執行的原則、規範、禁止事項等均無相關規定。

二位委員認為,野放回置收容動物及執行精準捕捉等業務雖為地方政府權責,惟各縣市執行的程序及品質迭遭民眾及部分動保團體質疑與抗議,農委會仍宜審慎研議,制定基本相關執行程序、規範或原則,俾供地方政府據以遵循,避免有違反動物福利之事件發生,以杜絕爭議。

另據二位委員赴多個縣市公立收容所履勘發現,獸醫為收容所管理及業務執行之主幹,但部分縣市或因收容所地處偏遠或老舊,或因收容所收容量能超限爆容,衍生收容所獸醫因工作環境差、負荷加重,轉至民間獸醫院服務,因離職率高,又致使人力更匱乏,留任的獸醫工作及責任負擔更為沉重,惡性循環下,導致獸醫師怯於進入收容所服務,收容所獸醫職務長期難以補實。農委會宜研議解決之道,思考如何留任各公立收容所獸醫之配套措施,以落實收容動物之福利。

此外,田秋堇委員及林盛豐委員表示,犬隻在國家公園或保護區內獵殺穿山甲、石虎、山羌、白鼻心及鼬獾等動物,以及貓隻獵殺各類昆蟲、小動物之事件時有所聞。另,犬隻將狂犬病及犬瘟熱等傳染疾病帶到區域內,造成其他動物染疫死亡,皆可能造成物種存續的威脅,實不容小覷。另,許多民眾誤認為將犬貓棄養或放生於國家公園或保護區較佳,但流浪犬貓往往變成其他野生動物的殺手、成為其他動物的加害者,源頭還是肇因於人類的棄養。

各縣市公立動物收容所因收容量能不足,每年回置野放之犬貓數量龐大,據監察院諮詢學者專家表示,這些回置野放的犬貓和在地遊蕩犬及野外貓隻合流,對於野生動物的犬殺、貓殺及疾病的傳播事件頻傳,對野生動物族群潛在衝擊極大,影響環境生態,農委會允應正視,參酌動物福利先進國家作法,速謀對策,訂定回置應有之相關基本規定,妥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