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對原鄉工程督導與查核機制是否完備 監察委員浦忠成、林盛豐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9-09-11

近年來,由於氣候、環境迅速變遷,導致天災地變,釀成各種災害,原鄉道路、橋梁等公共工程大幅增加,根據考試院統計資料顯示,國家考試技職類人員不足額錄取情況嚴重,導致中央及地方政府大量缺乏專業工程人員,而由代理人員負責招標、施工、監造、驗收與付費,如公務人員不能熟悉法令、未能守法自律,易陷入貪瀆而遭到司法起訴。此種現象,引起監察委員浦忠成、林盛豐高度關切,爰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浦忠成、林盛豐表示,近年原鄉首長及公務員涉及工程弊案遭檢方起訴者,時有所聞,如南投縣仁愛鄉前卓姓鄉長涉及多項中小型工程和921重建工程弊案,向包商索取回扣,遭具體求刑,同時該鄉公所建設課長、機要秘書、包商、重建工程的遴選委員等10人亦被起訴,後來接續之張姓、吳姓、陳姓及孔姓鄉長也分別涉及收受回扣而遭起訴。高雄縣那瑪夏鄉前柯姓鄉長涉勾結砂石業者盜採鄉內河川砂石外賣,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屏東縣三地門鄉前歸姓鄉長依庇護所屬人員貪汙罪被判刑。新竹縣五峰鄉前秋姓鄉長及前葉姓鄉長等也都涉及貪瀆案遭起訴。不僅是地方首長,鄉(區)民代表、村長及縣議員也不時傳出收賄貪瀆案件,嚴重影響施政效能、地方建設,損害民眾權益與安全,更侵害政府形象。究中央主管機關及地方政府據以督導山地原住民族鄉(區)之相關法規是否完備?具體之控管查核是否確實?辦理採購作業相關人員有無具備專業能力及熟諳法令規定?為杜貪瀆,相關疑義,實有深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