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江綺雯針對政府推動人權外交─以服務貧窮的第四世界運動為例提出詢問

  • 日期:108-12-20

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召集人江綺雯於本(108)年12月20日年度巡察行政院會議中,針對政府推動人權外交─以服務貧窮的第四世界運動為例,提出詢問。

 

江綺雯委員首先說明,近十年來我國陸續簽署了多項國際人權公約,並積極將其國內法化;透過撰寫及公佈各公約的國家報告,以及邀請國際專家來臺進行嚴格的審查來落實執行國際人權標準。民主與人權,已成為我國立國的根基。

 

江委員指出,立法院於本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以符合聯合國「巴黎原則」,極具人權與國際涵義。我國雖非聯合國成員國,外交上備受孤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之設立,意即宣示不因此置外於人權地球村的決心。未來,監察院扮演人權保障與促進的任務更加明確,任重而道遠。

 

江委員表示,近年來,人權外交已成為拓展我國際空間的主軸,正所謂「Taiwan Can Help」。隨著經濟發展和都會化,一方面讓國人得以享受更好的生活,嚴重的貧富不均卻也帶來人權的威脅,赤貧者的存在及其引發的問題是國際性。聯合國於2015年將「消除貧窮」列為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SDGs)17項指標的第1位,顯示其對貧窮問題的重視。事實上,在臺灣有一個極具規模的國際組織,透過認同其理念之志願者,30年來默默在這塊土地推廣為貧窮者服務的經驗,就是「第四世界運動」。

 

江委員指出,「第四世界運動」是若瑟•赫忍斯基(Joseph Wresinski)神父於1957年在巴黎近郊,和赤貧家庭及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共同創立的,主張要把歷史還給貧窮人,打破傳統的救濟觀念,肯定貧窮人對抗貧困的豐富知識,以它們奮鬥努力的經驗為基礎,和赤貧者建立平等的伙伴關係,共同改造社會。目前全球第四世界運動共有400多位長期志願者,分布在各大洲30多個國家,並具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以及歐洲議會等國際組織之發言與諮商地位。聯合國大會於1992年決議每年10月17日為世界拒絕赤貧日,也是經該組織倡議所促成。臺灣與第四世界運動之關係萌芽於1988年秋天,當時孫大川(監察院副院長)等在臺北組織了一個分享第四世界運動精神的小團體,也陸續邀約第四世界的志願者來臺交流、座談、服務,成功培育了一名持久志願者楊淑秀,並翻譯出版了若干第四世界運動重要的書籍。

 

江委員建議,政府各方面制度、政策措施與法律之制定與檢討,應以貧窮人的角度為之,必可帶來許多啟發,外交工作亦同。我們如何與遍布全球30個國家的第四世界運動接軌,強化雙方關係,珍惜長達30多年的伙伴友誼?再過不久即是聖誕佳節,耶穌基督赤貧地誕生於馬槽,後來被眾人拋棄迫害,釘在十字架上一無所有。教宗方濟各以亞西西的方濟各之精神,自許成為「窮人的教宗」,自2013年上任以來,致力於為弱勢發聲,並於2017年將11月19日定為天主教的「世界貧窮日」,讓教徒更加意識到貧窮的問題。我國應可加強挹注資源,持續結合教廷之特質及使命進行人道救援工作,除提升人權外交之成效,並鞏固我與教廷之邦誼。

 

外交部吳釗燮部長回應,人權、民主及自由已成為我國的價值,並與國際接軌,的確是政府的重要工作。消除貧窮不僅是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關鍵的一環,外交部在有限的預算之下,對於邦交國或是非邦交國的援助,不論是農技、醫療、職業技術、教育、小額貸款與輔導等,都盡力貢獻。至於江委員提及,推廣如服務貧窮的第四世界運動,外交部會與其世界各地的分會連結,共同為消除貧窮全力以赴。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感謝發言委員,有別於監察職權的事後糾正,向政府提出了具導引性及創新的建議。服務及消除貧窮的概念,符合臺灣的國情與國人的善良:對於貧窮、及緊急災難,國人一向是急公好義,這些建議也都是可以做的,外交部及行政院各部會朝此努力,都是正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