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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液蛋衛生管理漏洞 影響民眾飲食安全,監察委員蔡崇義、蔡培村、楊美鈴及田秋堇促請衛福部及農委會檢討改進

  • 日期:108-05-10

監察委員蔡崇義、蔡培村、楊美鈴及田秋堇9日提出調查報告表示,有關去(107)年8月桃園市某蛋品有限公司涉嫌販售黑心液蛋案,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對於業者重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行為,欠缺加嚴管理及立即處理措施,致無法遏止業者近5年內10次查核結果均違規,甚同一項目重複違規高達9次之情形,GHP查核顯無法發揮應有效益,有失政府威信,殊有未當;此外,食藥署長期忽視非屬登錄系統列管業者及非法「工廠」,私下進行液蛋產製作業之實情,竟未本於職責查核此破裂殼蛋不法處理之主要癥結,罔顧民眾飲食安全,顯有怠失。
調查報告並指出,衛生福利部應審慎檢討「液蛋製品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關於「殺菌」處理之必要性規定,並應避免業者為達到無病原菌狀態,而違法添加殺菌劑或其他物質,應強化自法規面之管理,以確保民眾飲食安全。
另經調查委員指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曾於102年推動以紙盤(箱)載運鮮蛋之措施,惟嗣後因業者成本考量而暫停執行,為期減少鮮蛋於運輸過程之破損率,允應重行檢討或研議其他措施,以降低後端破蛋不法利用之機率。
監察委員並強調,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應儘速研議本事件是否屬於「特定食品安全衛生事件」,以確定檢舉者獎金額度,另現依據「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所發給吹哨者20萬元獎金之裁量依據標準,亦亟待該局檢討,復該局應積極查處本事件雇主是否違反食安法第50條規定,避免寒蟬效應,喪失吹哨者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