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改善離島供水計畫遲無成效 浪費公帑 監察院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暨中區水資源局

  • 日期:100-10-05

經濟部水利署斥資83億多元辦理離島水資源開發及供水改善建設計畫,多項計畫嚴重落後,影響整體供水建設成效,浪費公帑27億1,493萬元,占原核定總預算3成,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0年10月5日通過並公布監委洪昭男提案,糾正經濟部水利署暨中區水資源局。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經濟部水利署辦理離島地區水資源開發及供水改善建設計畫,未盡主辦及補助機關之責,多項供水建設工作進度嚴重落後,延宕時程長達4至9年,嚴重違失。
二、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辦理金門金湖水庫,設計錯誤,未能有效解決問題,耗費6億3,277萬餘元興建之水庫,完工逾1年4個月,供水功能盡失,浪費公帑。
三、 中區水資源局辦理大、小金門2座海水淡化廠興建,任令問題懸而未決,虛擲作業時程2至3年,迄無實質建設,原預期供水效益無法發揮,浪費鉅額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