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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巡察台灣東北角

  • 日期:99-06-18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召集人林委員鉅鋃等16位委員,於99年6月14日至15日,在交通部次長陳威仁與相關主管陪同下,巡察台灣東北部交通建設,包括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國道高速公路局坪林行控中心、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
14日上午赴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實地巡察行動監理車電腦筆試、路試作業情形,大客車考驗及檢驗流程,瞭解相關監理業務、交通安全績效、國道及一般公路客運資訊查詢系統建置等辦理現況,巡察委員發言相當踴躍,就路檢地點、監理工作人力調度、大客車後視鏡設置、車體組裝及委託代檢、司機工作時數、吊車工安、行車事故鑑定效益等問題一一詢問,請公路總局說明並檢討改善。下午巡察國道高速公路局坪林行控中心,聽取國道服務區委外經營現況、坪林行控中心運作維護、高速公路用路人資訊服務、國道3號事故等項簡報。巡察委員關切行控中心人員配置;各服務區違建與軟硬體設施、公共藝術、食品衛生評鑑、營業額及權利金收取之差異等;雪山隧道消防安全及人員編組;國道順向坡全面檢測及結果之發布、土方流向、鶯歌交流道工安事件承商責任;國道及時資訊、ETC收費與委外營運可行性等相關問題,促請高速公路局注意,確保用路人之安全與舒適。
15日上午實地巡察龜山島及周邊海域生態維護與建設成果,以及經營管理情形,並瞭解烏石港候船服務設施改善情形。下午巡察外澳服務區OT案、閒置營舍再生利用,以及周邊優質民宿經營成果;舊草嶺隧道轉型自行車道、福隆火車站設施改善等項建設,貝悅酒店ROT+BOT辦理情形,並參觀漂流木再生利用展示等。巡察委員並對海釣客救援機制,風景區衛生設備、資產管理與維護,與文學相應結合;民宿輔導之合法性與利他性,以及南北風景區資源分配是否相當、觀光業人力培育等各項議題熱烈提問及交換意見,巡察活動於是日下午4時30分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