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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內需補助地方政府583億元執行不當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經建會及工程會

  • 日期:99-05-12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為因應全球經濟不景氣,97年5月提出「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補助地方政府公共建設計畫583億元計畫」,於計畫規劃、預算編列、執行及管考等,涉有諸多違失,監委林鉅鋃、楊美鈴、杜善良、洪德旋99年5月12日在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提案糾正行政院、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
  
糾正案文指出,該計畫係以人口比例作為補助地方政府分配基準,致人數愈多之都會縣市,獲得較多補助,此舉不利城鄉均衡發展,提報計畫集中於交通部、內政部及教育部之相關施政內容,顯未考量建設需求。其次,預算編列過於簡略,缺乏詳細內容,且作業期程匆促,導致計畫變更頻繁;部分地方政府於申請補助後,即追減或不予執行自有預算,改由中央政府擴大內需方案經費支應,均欠妥適。
  
糾正案文表示,擴大內需方案97年度之預算實現數為180億7千7百餘萬元,預算執行率僅為30.98%,保留382億8千5百餘萬元,鉅額預算轉入98年度繼續執行,其中國科會等7個機關97年預算執行率均低於30%,鉅額資金滯存地方政府,影響國庫資金調度,核有未當。其次,擴大內需方案首要目標為提昇經濟成長率,主計處原估97年度經濟成長率可因此提高0.45%,惟實際僅提高0.15%,該計畫並未達成預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