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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偵查不公開原則 警政署努力獲肯定

  • 日期:99-05-12

監察院98年度司法及獄政委員專案調查研究「偵查不公開原則落實問題之檢討」,函請法務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研究辦理,其中警政署檢討及策進作為積極可行,獲本院肯定。
(一)加強宣導並要求各警察機關落實偵查不公開觀念並嚴懲違規案件。
(二)依規定使用警用無線電,並注意保密事宜
(三)改善辦公處所及偵詢室。
該署於98年底利用賸餘款項編列新臺幣1,034 萬經費補助各警察機關建置、整修偵詢室共計135 間,採購數位化偵詢室設備補助各警察機關。
(四)修改「警察機關偵辦刑案新聞處理應行注意要點」
持續要求所屬對於不實新聞報導主動澄清。
(五)持續辦理偵查不公開法令及公關業務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