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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4月份處理2,305件陳情案 有助紓解民怨

  • 日期:99-05-03

監察院4月份處理2,305件人民陳情書狀,扣除不屬本院職權或陳情內容空洞302件,其餘2,003件,改以案計算,共有1,317案,其中派查45案,另通過彈劾案2案。
根據監察院統計,監察院4月份共收受2,237件人民陳情書狀(包括民眾到院陳情187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2,305件;通過糾正案16件。
處理情形如下:
一、 屬一再陳訴無新事證併案處理者242案。
二、 應循或已循司法或行政救濟程序,函復陳訴人依法辦理348案。
三、 機關正處理中或屬機關應先行處理或屬建議性,送請機關參處428案。
四、 函請機關說明、查處、補送資料254案。
五、 據以派查45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