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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巡察行政院衛生署 提出建言

  • 日期:99-04-27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99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由該會召集人楊委員美鈴、尹委員祚芊、杜委員善良、林委員鉅鋃、錢林委員慧君、沈委員美真、劉委員玉山等7位委員巡察行政院衛生署,並至行政院衛生署桃園療養院及桃園醫院,實地瞭解有關醫療照護的情形。
巡察委員在聽取簡報後,提出攸關全民健保改革、醫療照護品質、長照服務及癌症防治工作等問題計37項,包括:衛生署應改善健保財務減少收支短絀,擬定2年具體目標;改善健保財務虧損,除調高保費,也應就醫療資源浪費、藥價差、病人重複領藥以及移民回國看病等提出對策。對於醫療院所收取民眾自付醫療費亂象叢生,健保局應設立專業單位提供民眾查詢;醫療院所不當收取民眾自付額部分加強監督管理。
有關近來醫學中心及署立醫院爆發多起違反醫學倫理,甚而殘害健康民眾身體以詐領保費事件,監委希望健保局結合保險公司並積極加強人力稽核,衛生署亦應吸取檢方犯罪辦案經驗,杜絕弊端以符社會期盼。
委員認為國家衛生研究院應提高疫苗藥物研發成為國家級研究院,國民健康保險局應加強遲緩兒篩選及評估,亦應了解未能提高子宮頸癌疫苗施打率之原因並說明其效期以解民眾疑惑。其次,對於醫療費用之支付點數不盡合理,嚴重影響醫療生態,應提出具體解決對策。為求資訊透明化,衛生署也應將醫院醫療評鑑結果對外公開,並整合各種醫療評鑑。
委員並認為,有關醫學中心一床難求,區域及地區醫院卻病床過剩,衛生署應通盤檢討整合醫療資源之利用。竹苗地區重疾症病患高達79%,卻苦無教學醫院或醫療中心,衛生署應評估是否於新竹生技園區設立醫院,以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SARS賸餘款3億3千萬成立之歐巴尼紀念基金會,衛生署應查核其經費支出運用情形。此外,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老人失智照護及長照服護應妥善規劃。對於亞急性照護,衛生署應及早規劃讓具有護理及復健為主社區型護理之家參與照護。毒癮愛滋病者接受美沙冬替代療法,衛生署可考量於全台廣為宣傳推動。其他,如醫院聘僱人員比例偏高;署立醫院獎勵金分配比率不公,引起非醫師之其他醫護人員反彈,為避免造成醫護人員對立,衛生署應妥適處理。
署立桃園醫院辦理體外震波碎石機案,得標廠商涉嫌以舊機混充新機交貨,並另付給醫師治療每名病患2,200元之「勞務費」,衛生署應進行通盤瞭解,藉以建立正確之採購標準作業程序與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