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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糾正新店機廠聯合開發 台北市政府正面回應糾正

  • 日期:99-04-14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於99年1月13日通過由黃委員煌雄及劉委員興善自動調查之「臺北市政府興辦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店線新店機廠聯合開發案,疑似違法徵收土地;復未讓大多數地主參與聯合開發,致權益受損」案,除了提出糾正案以外,對於該聯合開發案相關合約雖已生效,但原地主的一些陳訴並非沒有理由,於是函請臺北市政府,請該府考量與聯合開發投資商本敦親睦鄰及公益優先原則,研擬適當措施,以加強回饋社區。
旋經台北市政府答復,該府與投資人另以未來雙方之商場統一經營部分,本敦親睦鄰、公益優先原則,提出8項加強回饋社區之方案如下:
一、商場夜間停車優惠:提供100位鄰里居民夜間停車空間(19:00~9:00,每位2,500元/月),解決里民車輛停放及交通問題。
二、商場購物VIP優惠:回饋鄰里居民至美河市消費,得享有優於一般消費者之折扣價。
三、商場、物管人員優先任用:提供鄰里居民(40名)合乎招募條件優先任用就近就業機會。
四、提供社團法人商場戶外空間舉辦活動:開放商場4、5樓戶外廣場優惠鄰里社團法人舉辦活動(每月至少兩次),增加里民活動空間,以聯繫鄰里居民間之情感。
五、公益活動廣告:商場每兩小時提供10分鐘,供政府公共政策及公益團體張貼或插撥廣告,宣導政策及公益活動,傳遞公益訊息,以回饋社會。
六、協助基地北側社區環境清潔:施工期間,為施工所造成北側居民街道之髒污,回饋(每月乙次)道路清掃、水溝清理及環境清潔之服務,以維持鄰里居民居住環境品質。
七、施工期間,派遣人力協助基地北側社區夜間安全巡邏,以維護鄰里安全。
八、施工期間,基地北側社區居民如有房屋修繕問題,將免費提供修繕諮詢及必要之協助,以維持里民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