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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懲罰單身?李偉強澄清說明

  • 日期:99-04-12

行政院推動的二代健保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不料「懲罰單身」意外成為健保改革的焦點。兼任行政院衛生署暨中央健保局「醫療品質審議委員會」委員的台北榮總醫院李偉強醫師,四月十二日在監察院舉行的一項講座公開澄清,二代健保所謂「單身」認定,指的是「稅籍單身」而非「戶籍單身」,後者認定更具彈性,與外界認知懲罰單身顯有落差。
李偉強表示,台灣實施全民健保,能夠於1997年至2006年醫療支出成長率控管在5.18%,比歐美國家低,且給付項目多、就醫便利,在獲得國人高滿意度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珍惜這難得成績,並且支持二代健保的改革。
監察院人事室為讓員工深入了解健保實施暨二代健保改革意義,邀請台北榮總國際醫療中心主任李偉強,進行專題演講,李偉強做以上表示。
李偉強說,一般人認為的「戶籍單身」指的是沒有法定配偶;但「稅籍單身」是從報稅的角度來看,指的無配偶、單獨一人獨自報稅,與是否有婚姻不同。有下列幾種情形可排除在「非稅籍單身」範圍:如無配偶但報稅時將父母列為撫養親屬,或單親爸媽獨力撫養未成年子女。對於所得很低的單身民眾可能低於下限而採最低保費,影響也不大。
李偉強指出,自國內開辦健保以來,對醫療機構與民眾形成極大影響:一、醫療支出集中在特定重症,例如洗腎、長期依賴呼吸器治療、惡性腫瘤成為健保支出前三名。二、無法有效控制醫療浪費。三、重醫療、輕預防。四、大型財團法人醫院快速增加,形成「醫院大型化」,大者恆大,小型醫院難以競爭生存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