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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直派出所員警遭刺案,監察院糾正警政署

  • 日期:99-04-07

台北市大直派出所員警賴智彥因執勤遭刺案,凸顯警力調度不當及勤務編排等問題,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於99年4月7日通過監委黃武次、吳豐山所提糾正內政部警政署案。
糾正案文指出,大直派出所員警賴智彥執勤遇刺,警方處理明顯有三大違失:
一、警力調度不當,執勤人員未依規定對人犯確實搜身上銬。
二、都會區分駐派出所員警普遍每日連續服勤達12小時,易導致警覺心低落,勤務難以落實,警政署未能檢討規劃合理的勤務編排制度,也有違失。
三、都會區派出所基層員警請調他縣市比例甚高。目前台北市各派出所員警計2,722人,有562人申請定期統調,平均每5人即有1人申請外調;其次,台北市派出所員警平均年資為11.13年,遠低於全國員警的平均年資20年。此外,警察常年訓練每人每月需接受術科訓練8小時,訓練時間調配困難,成效不彰,影響治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