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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於本(96)年5月16日下午,邀請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李文郎,以「從國際監察權之發展趨勢論我國監察制度之改革」為題來院演講

  • 日期:96-05-16

監察院於本(96)年5月16日下午,邀請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李文郎,以「從國際監察權之發展趨勢論我國監察制度之改革」為題來院演講。李助理教授表示:第四屆監察委員人事案,從94年2月至今,延宕2年多,至今未獲審查同意,所形成之憲政危機,卻未引起人民、朝野政黨和輿論的重視和嚴厲批評,總統及國會應早日完成監察委員的選任程序,讓監察院早日恢復運作,才是人民、國家之福。
李助理教授指出:我國監察制度改革之重點,不在五權或三權之爭,而在監察「功能」如何提昇、「公信力」是否建立。「五權分立」之概念,在台灣已成為政治意識形態符號,在政治對立嚴重的情形下,一再強調「五權」,只會模糊焦點。至於未來監察權應否改隸國會,監察院應進行民意調查,以取得民眾是否同意監察權改隸國會之實際數據。
他進一步表示:監察委員人選是否適任,是監察制度成敗的主要關鍵。適任的監察委員,必須具備:良好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道德勇氣、去黨派化及去政治化等條件。監察院應透過各種公開及私下管道,向總統及國會強調監察委員獨立、超出黨派之重要性。適任之監察委員應綜合考量年齡、學歷、男女比例等因素,不要有政治酬庸之提名人選,也不應有黨派、族群、籍貫或地域等考量因素,政黨和黨派亦不宜推薦人選。
李助理教授表示:惟有提昇監察權行使績效,才能獲得民眾、行政機關及國會的肯定,才是監察權繼續存在的最佳說帖。未來監察委員角色,應由被動、消極,轉為主動、積極、服務;由事後監督轉為事前預防、事中教育、事後矯正;重視行銷,加強與外界之互動,尤應加強保障弱勢族群之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