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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七)日通過並公布謝委員慶輝、黃委員武次、張前委員富美所提糾正行政院衛生署案。案由為:「行政院衛生署所屬各醫院藥品聯標委員會,組成與運作方式欠當,聯標品項總數及藥品使用金額偏高;未善用電腦程式,控管藥品之庫存量,週轉效率不?

  • 日期:89-06-07

  糾正案指出八項缺失如左:
一、 署立醫院藥品聯標委員會組成與運作方式欠當,聯標品總數及藥品使用金額應予降低。
二、 署立醫院藥品之庫存量偏高,未善用電腦程式控管,週轉效率不彰。
三、 署立醫院未辦理全部衛材採購之區域聯標作業。
四、 署立醫院對於醫療儀器設備之採購,未能有效控管以辦理聯標作業。
五、 署立醫院非醫療人員之比例偏高,人力配置失當。
六、 部分署立醫院院舍老舊,未予整修,任令院舍及病床閒置;前台灣省政府衛生處規劃興建醫院工程,事前未精確評估,致投資浪費。
七、 精神病床總數不敷精神醫療需求,復未統籌調度利用現有床位,供需嚴重失衡。
八、 結核病、癩病之通報,流程繁複,慢性病防治局院及療養院名不符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