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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綜合規劃室主任洪國興至台北縣汐止地政事務所演講

  • 日期:97-03-13

監察院綜合規劃室主任洪國興,於本(97)年3月7日,應台北縣汐止地政事務所邀請,至該所演講,演講題目為「監察權之功能與職權行使」。本次演講清楚比較歷次修憲後之監察院,並對本院組織及職權之行使詳加說明,並以具體案例強調本院處理案件之觀念和態度,守護人權,捍衛社會正義,鼓勵基層公務員多瞭解監察院及其他救濟之管道,才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洪主任並提到:第4屆監察委員未就職,係屬違背憲法及破壞憲政,造成糾彈職權無法運行、調查糾正工作停頓、政府違失無法究責及陽光法制籠罩陰影等之衝擊,使該所主任及員工更深一層瞭解監察權之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