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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業務處處長許海泉應邀至台北縣中和市景新國小 演講

  • 日期:96-12-05

96年11月21日下午1點30分本院監察業務處處長許海泉應台北縣中和市景新國小邀請至該校演講,對象為該校教師,約50人參加,演講題目為「監察權與人民權益保障之關係」。
許處長於演講中除說明監察院的職權、功能與獨立監察權之必要性外,並特別強調本院處理案件之觀念和態度,諸如將任何陳訴案件當作自己的事處理、良心的工作及依法行政等,亦澄清外界認為「監察院只打蒼蠅,不打老虎」,並引據憲法及實務均是以違失情節而定,而非職等。本次演講許處長以其法律專業背景及長期任職監察院的實務經驗,引用豐富的案例及本院近幾年對於國民中小學行使職權情形,讓老師更容易瞭解且感受獲益良多,最後以「為官好修行」如同老師做育英才,教育的功能大於處罰的功能互勉,使老師們更加瞭解且肯定監察院的職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