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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謝處長育男應邀至台中縣神岡鄉神圳國中演講

  • 日期:96-10-25

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處長謝育男於96年10月18日應台中縣神岡鄉神圳國中之邀請,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探討」為題,向該校教職員工作專題演講。謝處長首先說明監察院之組織架構及職權功能,次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立法目的、規範對象及罰則等精闢說明,更以豐富之實務經驗,並以本院之調查案件及時事為案例:如某校長僱用其媳婦為該校工友、某校長擔任甄選委員會主席,錄取其子為該校教師、某鄉公所聚餐或訂餐盒,均由鄉長太太所經營之餐館提供等案件,未予迴避,均處以100萬元之罰鍰。該校教師反映熱烈,並提出若干與其自身權益相關問題與講師互動,進一歩認識本院職權及如何保障自身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