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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辦理青培站計畫已花費4億餘元,卻未建立績效評估機制,以致補助效益不明,監委要求檢討改善。另離島各方面條件相較本島更不易吸引青年留鄉或返鄉創業,監委期國發會能媒合導入更多部會資源協助

  • 日期:113-04-16

監察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蕭自佑

本案係監察委員前於赴連江縣巡察發現,離島青年培力工作站常面臨經營規模不足或無法即時獲取所需資源等困境,故立案調查青培站計畫的相關執行機制,並針對計畫屆期後的未來規劃進行瞭解。本案經監察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蕭自佑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於3日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審議通過,要求國發會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為改善我國總人口減少、人口過度集中大都市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行政院109年10月核定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於110至114年編列新臺幣(下同)60億元預算,希望在5年內推動400項地方創生事業及吸引至少500位種子青年留鄉或返鄉推動地方創生。其中,國發會為營造青年留鄉、返鄉創業支援體系,在全臺各地推動建置青培站,並給予人事費與業務費補助,每年最高300萬元,期待青培站能夠發揮母雞帶小雞的功能,吸引更多青年投入地方創生。

但監委調查發現,國發會自110年6月開始補助青培站,至112年底已花費超過4億元,卻無一績效評估機制,以致於所補助的83處青培站究促成多少青年人口留鄉或返鄉創業,或協助完成之事業提案能否落實執行並形成可自主營運的商業模式等攸關地方產業發展與人口回流之成果資料,均付諸闕如,補助效益混沌未明,實欠允當,亟待改善。

監委指出,目前國發會係將地方政府排除於青培站計畫外,使地方政府與青培站的合作處於被動,也可能造成青培站無法即時獲取所需資源。監委說,地方創生既是為了解決在地問題,進而帶動地方產業發展,吸引人口回流地方,地方政府的角色自不可或缺。國發會應思考如何將青培站計畫鏈結地方政府、民間企業及地方團體等多元夥伴關係,以利整合中央部會、地方政府與民間的相關資源,發揮綜效。

再者,監委表示,鑑於地方創生計畫即將於114年底屆期,青培站的補助亦將隨之結束,為使在地青年推動地方創生的效益得以延續、發揮,國發會允宜加強蒐集各青培站與地方的反饋意見,納入下一階段推動地方創生政策轉型之規劃參考,使有限的經費能發揮最大的效益,逐步達成地方創生目標。

另,監委強調,由於金門、澎湖、連江地處離島,資源有限,居民在當地除了觀光業或公務員外,幾無其他就業選項;加上受到氣候及交通的影響,淡旺季明顯,做半年休半年乃是常態,各方面條件相較本島更不易吸引青年留鄉或返鄉創業。國發會應積極協助媒合導入相關中央部會如交通部觀光署、文化部之資源,並思考如何結合離島所特有的戰地文化、島嶼特色與海洋資源,以文化、生態、永續等概念,由點而線而面發展地方產業,進而帶動地方就業,創造地方「工作」與「人」的良性循環,讓青年有能力留鄉或返鄉紮根,並避免青培站淪為就業服務站之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