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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某基層單位主管常態性上班睡覺及行政管理多有爭議,損及機關形象,惟該署處置核有欠當 監察院要求確實檢討改進

  • 日期:112-09-25

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王麗珍

移民署新竹縣服務站前主任黃○○於今(112)年1月間,遭媒體大幅報導常常於上班時間打瞌睡,及拿基層獎金做公關等不當行為,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本院為瞭解事件始末,及移民署相關處置有無違失,特推派蔡崇義、王美玉、王麗珍等3位委員進行調查,並已於112年9月19日本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決議通過全案調查報告,指明移民署相關違失情事,要求確實檢討改善。
 
調查委員蔡崇義、王美玉、王麗珍指出:現任移民署雲林縣站主任黃○○,前於107年3月1日至112年7月9日之期間,擔任移民署新竹縣站主任。109年1月3日起,行政院於約1個月之時間,密集接獲5件匿名檢舉函,陳訴黃○○違法失職及內部管理不當等情,內容包括:性別歧視且刁難同仁請假,如要求女性同仁生理假請須提出證明、禁止同仁用補休出國旅遊;於非上班時間以通訊軟體聯繫同仁,同仁若未即時回應,黃○○即指責其不負責任;役男個人疏失誤剪民眾證件,竟要求同仁分擔賠償民眾機票損失費用,且黃○○本人未均攤賠償金額;違反獎金分配規定,要求同仁將情蒐獎金提報由特定同仁申領,再交出該筆獎金供服務站同仁聚餐之用等項。
 
調查委員蔡崇義、王美玉、王麗珍表示:本件黃○○站主任遭檢舉事項,經行政院層轉交由移民署政風室行政調查結果,認定部分事項屬實,並建議檢討其行政違失責任。惟該署最終僅予黃○○口頭告誡,且後續並無加強輔導監督等配套作為,致未能確實督導黃○○改善與部屬間之關係及其工作紀律,而於本(112)年初,另被媒體大幅報導其上班時間打瞌睡及之前行政管理爭議等情事,嚴重損害政府機關形象。移民署就本件檢舉案之相關處置核有不當,允應確實檢討。
 
調查委員蔡崇義、王美玉、王麗珍另指出:黃○○上班時間打瞌睡照片,經媒體披露大幅報導後,移民署為處理該事件,雖因洽逢行政院內閣總辭,依法難以立即改派其他職務,而僅將黃○○調整至中區事務大隊支援。惟新內閣112年1月31日上任後,移民署並未為後續適當之處置,導致新竹縣站主任業務委由該站專員代理達5個月之久,且未核給該代理人主管加給,不無影響其權益;另黃○○因打瞌睡事件遭調離主管職,不到半年時間旋即改派雲林縣站主任,相關人事調度顯有不當,核均有違失。
 
調查委員蔡崇義、王美玉、王麗珍最後強調:依本院實地訪查新竹縣站同仁,均指稱黃○○常態性於上班期間打瞌睡,且專業能力不足、與同仁溝通及互動不佳等情,又黃○○於本院約詢時所進行之業務抽測結果,更驗證其專業能力不足一節,應非子虛。移民署允宜審酌上情,審慎評估黃○○擔任單位主管之適任性,或確實對其加強相關輔導與訓練,再予調派,俾確保所屬單位之專業、團結,與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