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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屢遭拒保 金管會是否善盡監督之責 監察委員王幼玲起案調查

  • 日期:109-01-16

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剛落幕,大選期間有候選人提出「身心障礙者保險基金」之政見,引發身心障礙者熱烈討論,凸顯身心障礙者參加保險的需求及屢遭拒保的問題,引發監察委員王幼玲的重視。根據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規定,保險業訂定其內部之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不得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據監察委員王幼玲的調查,目前尚無保險公司因違反該項規定而受處分,顯與身心障礙者所陳述之情形有所出入。

 

監察委員王幼玲指出,金管會雖稱民眾可以透過「1998金融服務專線」進行諮詢、申訴,但身心障礙者是否清楚知道此一資訊、是否能有效利用專線申訴?金管會表示,現行保險公司核保實務,是由核保人員依據保戶在訂立保險契約時告知的身體狀況、所從事職業內容之危險程度、個人或家庭之財務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並未針對身心障礙者另行設限,但是投保遭拒是身心障礙者普遍反應的經驗,目前卻沒有一家保險公司因為違反相關規定受罰,其間的落差如何產生?究竟金管會是否善盡監督之責來避免身心障礙者在投保上遭受不平等對待?均有深入調查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