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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優秀選手代表國家參加奧運為國人所高度期待,然部份選手、負責之教育部體育署及中華奧會,未能確實遵守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遭國際組織來函警告造成各界嘩然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 日期:108-12-13

張武修及高涌誠二位監察委員,調查「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於民國108年3月6日函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下稱中華奧會),請中華奧會公布許淑淨等11名違反禁藥規定選手名單及禁賽期限,引發社會輿論一片譁然。究教育部體育署、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中華奧會及單項運動協會有無就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等國際禁藥機制規範選手用藥內容實施相關宣導或教育訓練……等情」案,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該調查報告並糾正教育部。
 
二位委員表示,WADA成立於西元1999年為一國際性獨立組織,由世界各國政府及國際上各主要運動組織贊助而成立,主要業務包括科學研究、教育宣導、提升藥管作業能力;WADA於2003年公告施行WADA Code。中華奧會係於2003年簽署並同意施行,而簽署並符合WADA Code為我國各級體育團體或選手參與國際體育活動之先決條件。
 

針對本次事件,中華奧會之處理如下:
時間 事件
2017/11/1 中華民國舉重協會來函要求對許淑淨選手進行藥檢抽驗。
2017/11/24 運動禁藥管制系統(Anti-Doping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簡稱ADAMS)通知三菱藥檢實驗室提送「檢體未驗出2017年所公告之賽外禁用物質」之陰性檢測報告。(ADAMS系統顯示生物數值異常,自動通知三菱實驗室進一步檢測)。
2017/11/25-12/5 許淑淨選手參加2017年世界舉重錦標賽。
2018/1/17 三菱藥檢實驗室提送IRMS(Isotope-ratio mass spectrometry,簡稱IRMS)檢測報告,確認檢體含有賽內/外禁用物質S1.1.b 由外部施用內生性合成代謝雄性荷爾蒙(Endogenous Anabolic Androgenic Steroids when administered exogenously),提列為「不利檢測報告Adverse Analytical Finding,下稱AAF」。
2018/1/19  WADA函復管理單位中華奧會。
2018/1/24 中華奧會口頭通知體育署競技運動組。
2018/1/25 中華奧會詢問國際舉重總會選手是否申請治療豁免(Therapeutic Use Exemption,下稱TUE)在案。
2018/1/26 國際舉重總會回覆中華奧會:選手未有逾期或效期內(TUE)在案。
2018/1/31 (1)中華奧會發AAF、強制暫時停賽、開驗B瓶權益中英文通知Email予選手、選手所屬協會、國際舉重總會及WADA(選手未於期限內要求開驗B瓶)。
(2)中華奧會函報體育署藥檢登錄名冊選手賽外運動禁藥檢測不利檢測報告。
(3)中華奧會掛號函知選手副知協會-AAF及強制暫時停賽。
2018/2/5 許淑淨提說明書。
2018/3/13與5/10 召開運動禁藥管制委員會審理本案(許淑淨出席;議決禁賽3年;許淑淨未於期限內提申訴)。
2018/6/29 ADAMS系統登錄藥管違規案結果。
2018/9/19 國際舉重總會回復中華民國舉重協會確認選手退休,副知中華奧會。
2019/3/6 WADA來函。


案經調查後發現,教育部及相關體育組織違失情事並糾正教育部如下:

一、我國既於西元2003年簽署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並同意施行,自應依規範內容確實遵行,以配合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對選手服用禁藥的態度,零容忍」之宣示,然中華奧會於本案107年11月發生後,從未依規範公告違規人員姓名、禁用物質/方法、違規條項及處分等資訊,教育部亦未能本於主管機關之責,督導中華奧會實施及執行國際運動賽會禁藥管制規範,嗣經108年3月6日WADA來函要求改善,並遭媒體大肆報導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嚴重斲傷政府打擊禁藥及輔導選手之形象,違失之咎甚明。

二、教育部為國訓中心監督機關,對該中心未依WADA Code任用受禁賽處分期內之我國舉重選手許淑淨為教練一職,未依權責依法及時給予撤銷或其他妥適處分,應負監督不力之責。

 

調查報告另指出:

一、我國現行有關運動禁藥管制工作係中華奥會以「國家藥管單位」身分代表我國簽署WADA Code以「暫時」運行相關業務,然目前依WADA公布的各國運動禁藥管制組織,僅剩臺灣仍由國家奧會執行藥管工作;教育部允應儘速研議成立獨立國家藥檢中心機構之可行辦法及培植國內符合國際級之藥管實驗室,避免因未落實WADA Code相關規範,影響我國選手參加國際賽會權,增加日後申辦國際賽會之難度。

二、按WADA Code對運動禁藥之教育宣導其精神在於使運動員不被運動禁藥沾汙,故要預防運動員在有意或無意間使用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因此教育部允宜協同中華奧會及各單項協會除透過持續推動運動員的禁藥觀念宣導養成選手責任外,並運用國內現有的實驗室輔助運動員平時的藥物監控,建立一個反運動禁藥管制環境,以對運動員與其他人士造成長期正面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