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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某國小學前特教班代理老師涉強迫餵飯、綑綁拘束及雙腳撐椅棒式體罰特教學童 監察委員葉大華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3-03-08

監察委員葉大華

據訴,宜蘭縣某國小學前特教班之自閉症學童,升上大班更換教師為林姓代理教師後,常出現原因不明傷口或瘀青。112年10月19日午間,林師疑似將該學童嘴巴撐開,強行餵食並使用束帶拘束,致該學童臉部、頸部、胸部均有挫傷,後續並出現嚴重創傷反應、退化及攻擊等行為。另據側錄影片得知,尚有其他學童遭不當體罰及虐打。特教班學童具身心障礙且為幼童之雙重弱勢,欠缺溝通表達及自我保護能力,卻於就學期間疑遭體罰或暴力等不當對待情事,監察委員葉大華甚為重視,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葉大華表示,學前特教班學童需密集關注及照顧,但林師不具幼教師資格也無特教專業,校方卻讓其主責學前特教班,使林師到該校任職1個半月,出現對該班學童施暴、不當對待和行為頻繁多名學童受害,校方是否未善盡監督及指導林師之責?事發後,受害幼童家長曾向宜蘭縣政府教育局陳情,但教育單位調查過程並未詢問相關受害學童及家長,調查結果認定林師之不當對待行為非屬情節重大,只請林師自請離職。有關單位對本案之調查處置有無輕率不當?依特教法主管機關應如何協助學校找到合適師資,或設置專案督導機制,以避免未具特教專業教師不當侵害特殊兒少受教及生存發展權?本案事涉身心障礙兒少遭受虐待及就學安全等人權議題,為釐清實情及處理過程是否涉有違失,實有深入瞭解調查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