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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不實核銷 監察院糾正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及請雲林縣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 日期:112-12-21

監察委員:林國明、郭文東、陳景峻

「審計部函報,該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書面審核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0年12月會計月報及相關會計憑證,發現該局對計畫經費之核銷,涉嫌不法情事」之調查案,監察院於112年12月20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通過由林國明、郭文東及陳景峻等3位委員提出之調查報告,並糾正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及請雲林縣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調查委員指出,雲林縣環境保護局辦理「110年度職業安全督導及綜合管理計畫」,未確實審查規劃書及遲未發現委辦廠商未依規劃書執行。又該局辦理其與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合辦之「110年清潔隊員節慶祝活動」,該局前約僱人員製作不實文書並不實核銷該計畫經費,該局審查(核)及驗收過程未盡確實,內控亦失靈,致將不實核銷所得款項撥付予該委辦廠商,核有嚴重疏失,故提案糾正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並請雲林縣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