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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機關COVID-19確診比率懸殊,監察院促衛福部協助法務部戮力維護收容人健康人權

  • 日期:112-09-19

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

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及蕭自佑自動調查發現,全臺共有法務部所屬51個矯正機關,自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至111年7月底止,有超過1萬5,000名收容人確診。其中桃園女子監獄、臺中女子監獄、高雄女子監獄、明陽中學、明德外役監獄等,確診者比率都高於50%,遠高於同時期全國確診比率(22.8%)和同時期全國矯正機關確診比率(21.29%),凸顯法務部矯正署及各相關矯正機關採行之防疫措施仍有策進空間。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於112年9月13日通過本院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及蕭自佑所提的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指出我國在COVID-19疫情初期採行嚴格的清零政策,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下稱矯正機關或監所)更是保持無收容人確診的紀錄;而隨著疫情發展,在我國改採「與病毒共存」的新臺灣模式後,監所內開始出現確診者,並迅速引發大規模的群聚感染,所幸絕大多數為輕症及無症狀者。但本案調查發現,法務部所屬全臺共51個矯正機關,收容人確診比率有很大的差異,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應與法務部共同檢視各矯正機關在疫情間留下的所有紀錄,並參考各矯正機關既有的環境與條件,以作為日後再遇有傳染病流行疫情時,能針對其特殊防疫需要提供必要協助,維護收容人健康。

 

調查報告指出,我國監獄行刑法自施行至今,一直都有子女隨母入監的規定,依CRC資訊網公開資料,110年12月底留監(所)的子女數有37人,平均月齡為10.1個月。COVID-19疫情時,矯正機關為人口高度密集場域、嬰幼兒年幼且抵抗力弱,又未及能夠施打疫苗,易造成防疫破口及增加染疫風險;本案履勘桃園女子監獄時之訪談發現,在監所開始出現確診者後,專屬攜子女入監的收容人與其子女的親子園地,無論是母或子先確診,最後也幾乎都被傳染而確診。因此,衛福部應主動介入,特別在傳染病疫情流行時,瞭解法務部在監安置子女的環境衛生條件,提供必要之協助,以維兒童健康權利。

 

三位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法務部稱為配合指揮中心111年3月1日起實施的「經濟防疫新模式」,指示各矯正機關規劃輕症與無症狀確診者、密切接觸者及一般收容人三區就地收容空間,但本院履勘之明德外役監獄,其原舍房規劃即是百人大通鋪,一旦有COVID-19確診者,勢必發生大規模的群聚感染,原有舍房空間亦不足以因應短時間內大量的確診者與密切接觸者,而失去專區規劃與隔離治療處置的意義,法務部應檢討改進,並提供矯正機關必要之協助。

 

監察院調查報告最後表示,法務部在疫情之初即積極向指揮中心爭取口罩、防護衣、隔離衣及醫療口罩等防疫物資,及爭取矯正機關職員及收容人納入優先接種COVID-19疫苗。但法務部未能確實依各矯正機關因基礎公衛條件不同,而存在不同程度的群聚感染風險,適時調配控管各矯正機關的物資存量,肇有部分矯正機關必須自行籌措;特別是在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5月26日起快篩陽性視同確診後,對於有限的快篩試劑資源的分配與運用也就格外重要,能夠及早發現感染個案,避免群聚事件發生及擴大;衛福部亦表示有研究發現「接種疫苗」以及「工作人員每日抗原快篩」有助於減緩疫情傳播。因此,COVID-19疫苗的分配順位與矯正機關是否亦應有定期執行COVID-19公費快篩機制等,亦均有待衛福部、法務部應共同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