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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4月20日通過監察委員賴鼎銘、葉宜津、林文程提案,就「111年3月14日幻象機發動機系故障,請求20分鐘內落地,惟氣象及各級管制單位未能密切合作,致飛機因已逾留空時限而彈跳棄機」等情,糾正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日期:112-04-24

監察委員:賴鼎銘、葉宜津、林文程

111年3月14日上午幻象機於恆春外海執行任務,於11:05許宣告發動機系故障,請求引導小航線優先返場,需於20分鐘內落地,惟志航基地地面管制進場人員未考量該機為故障機,以其未達交接點遲不接管,縱接管亦命其重按一般程序進場,導致該機因已逾20分鐘時限,於11:25分許棄機彈跳落海,顯有違失。

幻象機機件故障,20分鐘內落地,飛行員多次強調,惟引導其返降之單位交接時均未能依其故障時間向後遞減計時,轉知各級接管人員注意留空時限,而地面管制進場人員亦未主動詢問其時限,事後甚至辯稱不知故障機有落地時限,監察院認為均應深刻檢討,並糾正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再者,本案監察委員賴鼎銘、葉宜津、林文程調查亦發現,本案幻象機返降過程中,管制單位頻繁更換波道,增加飛行員負擔,亦與飛航管理程序規定有違。又,本件幻象機機件故障,屬緊急情況,然飛行員未宣告緊急情況,讓管制單位依緊急程序處理,亦應檢討。

此外,三位監察委員亦指出,空軍氣象單位於幻象機進場過程中,短時內連續發布特別天氣報告(SPECI),調降能見度,卻未即時傳報相關管制單位,讓管制單位又洽塔台接手目視進場,遭拒,徒然浪費留空時限,核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