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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蔡崇義、范巽綠提出「林宅血案結案報告」,指出警總為主的情治系統介入司法偵查、誤導方向、阻撓偵辦、操弄媒體、包庇犯嫌、運用黑道等六項重大違失,另提出五項應繼續追查事項,糾正行政院並函請國安會督導國安局檢討改善

  • 日期:112-02-24

監察委員:蔡崇義、范巽綠
 
監察委員江鵬堅、李伸一於85年調查林宅血案,因調卷受阻,詢問相關人員亦無實質發現,故提出「第一次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2個月內指定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針對情治人員涉案嫌疑繼續偵辦,但其後歷經刑事局及高檢署於85年、87年、96年、98年四次重啟偵查,皆無進展,暫予存查至今。109年促轉會依國安局解密檔案,發現情治機關誤導偵辦方向、隱匿及湮滅錄音帶等關鍵證據。因出現新事證,111年3月15日本院內政及族群、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推派監察委員蔡崇義、范巽綠繼續調查,本(2)月21日聯席會議通過並公布調查報告。調查結論指出,雖無直接證據可證明情治人員涉案,但當時林宅在警總天羅地網嚴密監控下發生血案,以常理判斷,若非情治單位執行或默使其發生,豈有可能成事?再証諸案發後,警總等情治單位組成「三O七會報」指揮司法偵查,一再誤導偵查,又假偵辦刑案之名,非法監控異議人士及其家屬。同時,情治單位多重釋放不實訊息,操弄媒體,誤導民眾及輿論,為重大的國家暴力及司法不法行為,故提案糾正行政院及函請國安會督導國安局檢討改善。
 
林宅血案發生於69年2月28日美麗島事件首次公開審訊且格外敏感的二二八事件之日。案發日歹徒闖入林宅行兇,林義雄的母親林游阿妹女士,及一對6歲雙胞胎林亮均、林亭均被刺身亡,9歲長女林奐均身受重傷。兇手株守林宅行兇長達80分鐘以上,行凶手段殘絕人寰。當時政府雖組專案小組,然因辦案方向受誤導,且不敢偵辦情治單位是否涉入,徒然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而無功,其後雖經刑事局及高檢署4度重啟偵查,但案情始終陷於膠著,迄今懸宕未破。

監委蔡崇義、范巽綠指出,本案有六項調查發現:
一、 情治介入司法依當時《臺灣地區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林宅血案應由檢警偵辦,過去政府宣稱林宅血案是由刑事局「撥雲專案」小組主責;本案調查發現,案發後1周國安局長王永澍指示警總等情治系統組成「三○七會報」,指揮刑事局「撥雲專案」進行偵查(指揮架構如附圖1),也就是情治系統不當介入司法偵辦。
二、 誤導辦案方向「三○七會報」自始排除軍方或情治人員涉案,宣稱血案是「陰謀分子內部報復」及「國際幕後操縱」,並以「清查黨外陰謀分子」名義,全面監控異議人士及其家屬。本院依解密文件顯示,69年4月8日國安局上呈蔣經國總統的「日報」指出「美麗島被告家屬、黨外人士、台獨人士、國際有關組織皆不可能犯案」。兇手可能是「鷹派軍方人物」所為,目的在嚇阻黨外活動、全面掌控及引發衝突,以乘亂奪權。也就是三○七會報所謂「黨外主導的政治謀殺」的偵辦方向,是情治系統刻意誤導。
三、 阻撓刑案偵辦本案久懸未破,過去政府辯稱現場因救人及關心人士進入受到破壞、兇手未留下跡證云云;但本院調查發現「三○七會報」處處阻撓專案小組,例如:
(一)倖存者林奐均及目擊證人詳細描述兇手外貌,偵辦人員多次建議公布兇嫌模疑畫像及特徵,配合破案獎金鼓勵民眾檢舉,但「三○七會報」不予裁示
(二)警總監聽林宅,錄得兇嫌於案發後自林宅撥打2通電話,第1通於13時10分撥打104查號台詢問金琴餐廳電話,第2通於13時12分撥打至金琴餐廳找「王春風(發)」,未待對方接聽,於8秒後掛斷電話。3月8日國安局對專案人員稱「錄音帶已沖掉」,但3月10日警總內部會議紀錄記載,電監處回報林宅監聽錄音帶「已全部保留」。情治系統顯然有意阻撓專案小組公布兇嫌聲音。
(三)專案小組擬前往金琴餐廳扣押點餐單及簽帳單,由指紋逐一清查現場人員,但請示3天後獲准,相關單據已遭銷毀
(四)情治系統拒絕揭露監聽錄音、兇嫌圖像等重要證據,卻指示專案小組對「化名」之「王春ㄈㄥ」花費大量人力清查比對,警總又在血案發生後第12天宣布將破案獎金提高為500萬元,誤導社會氛圍。
(五)宣稱「兇手不熟悉人體骨骼結構,非有經驗之兇手」,事實上依鑑識專家及現場狀況,兇手有預謀,而且非常專業
四、 操弄媒體過去有認為林宅血案因媒體披露詳細案情,致各界因立場不同,各自解讀。但本院調查發現,情治單位多重釋放不實訊息,引導當時威權政府完全能掌控的媒體,誤導輿論及民眾,例如:
(一)69年3月1日聯合報社論稱:「…有些官員坦心這可能是一次企圖製造混亂的政治謀殺,可能惹起對國民黨及政府的敵意」、「有位官員暗示,因為政府調查暴力事件時林義雄一直『非常合作』,所以報復也可能是造成這件滅門血案的動機。」,呼應警總所謂「黨外主導政治謀殺」的說法
(二)案發隔日(69年2月29日)中國時報報導《林奐均告康寧祥和司馬文武,兇手是「來過我們家的叔叔」》,宣稱「林奐均見過甚至認識兇手」,調查局及警方證實該文不實在,且林奐均警詢筆錄中明確表示「不認識」兇手。本院訪談江春男(司馬文武)表示,2月28日晚間仁愛醫院即有此傳言,王杏慶先生應係聽信該傳言,其於29日見報後,立即在當天的自立晚報撰文澄清。但情治機關仍一再強調林奐均在案發前見過兇手。
(三)配合「中華日報」報導,將偵辦方向指向黨外人士游錫堃等人犯案,但游當日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據而作罷。
(四)媒體大幅報導鄰居目擊「大鬍子」家博於案發時在林宅門口徘徊及進入林宅,事實上警總早已監聽知悉家博於案發日中午自國際學舍打電話到林宅與雙胞胎姐妹聊天,監聽紀錄記載約談了10幾分鐘,約11時55分左右說完,不可能至林宅犯案。但警總卻隱匿關鍵電話,顯然有意誤導民眾及辦案人員認為「大鬍子家博」涉有重嫌。
(五)情治單位結合媒體宣稱「林義雄羈押時出賣他人引來殺機」,然而林義雄不但未與偵查機關合作,還因不配合而遭受警總殘酷的刑求,有明確的事證。
五、 包庇犯嫌林宅血案發生前,臺北、高雄美麗島服務處、黨外人士黃信介、周平德住處及黨外活動遭到多起暴力打砸,當時情治機關指稱是「黨外的苦肉計」。然依解密文件,「撥雲專案」檢送黑道首惡戴○○涉及上開黨外打砸事件的秘密錄音及情資,研判戴某可能也涉入林宅血案,三○七會報隨即在警總的要求下,指示交由警總查證,事後不了了之
六、 運用黑道各界懷疑林宅血案是否如73年發生的江南案,情治系統利用黑道制裁異議人士。當時「三○七會報」宣稱將黑道分子列為全面清查對象,但本院調閱國安局69年解密檔案,發現當時警總未將竹聯幫或陳啟禮等不良分子列為清查對象,且利用取締流氓的職權,對多名黑道要角「轉化運用」控制社會,檔案中還記載情治人員為黑幫圍事、接受招待的共生關係。

監委蔡崇義、范巽綠表示,本次調查是重新過濾分析情治機關的解密檔案、訪談相關人士、專案學者及當年辦案人員。但因受限於辦案時限及檔案追查困難,故提出以下5點應繼續追查事項:
一、 監聽電話概要表及錄音譯文何以隱匿家博與雙胞胎姐妹聊天的關鍵紀錄?是何人指示
二、 依解密之檔案,警總已保留當日監聽錄音帶,則關鍵錄音帶是否仍存在誰指示不能播放關鍵的兇嫌「聲音」?如不存在,為何要「沖掉」?誰下令「沖掉」? 
三、 竹聯幫要角柳茂川回憶錄指稱林宅血案為情治系統指示陳啟禮所為。解密檔案又發現情治系統長期利用黑道分子施暴黨外人士,與林宅血案有無關連?真相如何?
四、 外界盛傳林義雄曾批評國民黨是「叛亂團體」,觸怒統治階級,加上血案前一日林義雄在家人及辯護律師接見後,傳出林義雄遭刑求之訊息,因相關說法有明確的事證可稽,林宅血案是否為情治系統為報復刑求訊息遭外洩?真相有待釐清。
五、 案發後命案現場採得可疑指紋12枚,迄今仍有1枚指紋未比對出相符者,應以現代科技繼續追查。

監委表示,此案實為我國在戒嚴體制下,情治單位獨大橫行的國家暴力行為,迄今猶在政治檔案「永久保密」的遮羞布掩飾下未能大白天下,是為民主國家之恥。威權時期政治檔案的清查、處理與公開,是落實轉型正義的前提要件。臺灣自89年政黨輪替迄今已逾20年,但當年情治單位為鞏固威權體制所為的歷史紀錄,卻始終受到掩蓋,調查報告針對情治系統隱匿相關檔案,提出以下糾正及函請改善意見:
一、 警總裁撤後,行政部門宣稱查無林宅血案等政治檔案,行政院應澈底調查釐清該等檔案文件的下落,如查無相關檔案,應追究相關主管人員檔案管理不周及移交、監交不實之責
二、 國安局於政治檔案條例施行後,雖已配合清查其保有之政治檔案,但仍尚有4千餘件經審定之政治檔案列為永久保密而未移轉國檔局,部分已解密且移轉之檔案,又以「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為由,限制屆滿50年後始開放閱覽,故要求行政院與國安局儘速協調在最大可能範圍內,解密及公布政治檔案

監委蔡崇義、范巽綠表示:責任追究方面,本案主其事的軍事、情治人員多已不在人世,無從追究其等刑事及行政責任,法制面有待建立公務員人事清查的除垢制度;對事糾正部分,因監察院糾正權之行使對象,僅限於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 ,不及於國安局,故對於林宅血案國家暴力行為,提案糾正行政院,並函請國安會督導國安局檢討改善

監委指出:國家暴力的受難者及其家屬有知道真相的權利,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沒有和解更遑論寬恕。二戰已結束70餘年,德國、以色列從未停止追查、審判納粹暴行加害者的罪行;韓國在歷經民主轉型後,亦公開1980年光州事件真相,追究全斗煥總統等人鎮壓民主及屠殺人民的歷史責任,及持續追究1947年至1954年濟州事件的元兇。但我國自2000年政黨輪替迄今已逾20年,政府對於政治檔案的清查、解密及公布,仍然遮遮掩掩,歷史真相追查困難,眾說紛紜,形成威權統治時期竟然只有受難者、受害者,卻沒有加害者與施暴者的怪異現象,台灣社會及人民也始終陷於猜忌及恐懼的陰影中,傷痕歷史因而難以翻篇。行政院於111年5月30日承接促轉會任務時,蘇貞昌院長宣示「將承擔責任,督率全體公務人員,盡全力彌補、矯正、還原當年威權時期國家所犯過錯,避免重蹈覆轍,繼續努力完成轉型正義的未盡事項,務必讓政治案件當事人與家屬過去所受的冤屈、傷害,以及政府對人民的暴力、不公不義等真相一點一滴還原。」,「讓臺灣這塊土地永遠由人民當家作主,並享有自由、民主」。期望監察院本次調查,能走出回復歷史真相及促進社會和解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