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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員警發生各類風紀事件,及民眾於警察機關駐地外聚眾頻傳,監察院要求警政署檢討改進

  • 日期:111-12-08

監察委員:蔡崇義、陳景峻

近幾年陸續發生各地警察機關員警之各類風紀事件,近來亦發生有民眾進入警察機關駐地毀損公物或於警察機關駐地外聚眾等情事,究警政署對於不同區域各類型之警紀案件頻傳有何因應措施?轄區警局對於所屬分局如何加強督導防範警紀案件或挑戰公權力行為發生?等情事,皆有深入瞭解之必要。監委蔡崇義、陳景峻立案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並要求警政署檢討改進,經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查通過。

兩位監委指出,近幾年陸續有各地員警發生各類風紀事件包括:106年間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發生員警涉嫌偽造「線上立破」案件、106年間屏東縣警局屏東分局員警涉嫌與同居女友共同經營色情應召站及非因公務需要而利用權限查詢他人個資、107年3月間新北市警局海山等分局員警未落實通知程序即聲請核發拘票、108年8月間新北市警局林口分局明志派出所員警浮報「線上立破」案件績效、109年4月7日晚間新北市警局中和分局員警於執行路檢攔查勤務時疑將拒檢無照駕駛少年強行拖下車制伏倒地並出腳踹頭、109年12月間新北市刑大員警偵辦槍擊案遺失犯嫌所有之查扣證物(AP廠牌手錶)、110年2月28日搜索新北市刑大偵六隊待勤室時於天花板發現疑似證物之槍彈、110年2月間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員警勾結不法集團謀取不法利益、111年4月間有網友在PTT爆料臺南市警局第四分局前偵查隊長酒醉失態及員警長期至轄區八大行業消費等案,雖已將涉案員警移送法辦或追究其行政責任,並有相關改進措施,惟警政署仍應責令各級警察機關轉飭所屬,務須依法守紀,如經查證確有違法亂紀者,落實執行懲罰汰除機制,以端正警察風紀並維護警譽。

兩位監委另指出,近來媒體報導或網路爆料有民眾於警察機關駐地外聚眾等情事(例如110年4月間屏東縣警局屏東分局員警將2名妨害公務之犯嫌當場逮捕,事後同行友人至分局斜對面停車場聚集;111年5月間有民眾在餐廳酒醉鬧事,桃園市警局蘆竹分局南竹派出所派員將酒醉意識不清之2位民眾帶回派出所實施管束,同行友人聚集於該所對面馬路邊等案),如報導或爆料內容有誤,警察機關應於查證清楚後對外澄清說明。此外,為因應民眾屢有挑戰公權力之不理性行為,警政署應責令各級警察機關轉飭所屬務須依法處置,以貫徹公權力並維護警察機關之尊嚴。

兩位監委另表示,經分析近年直轄市政府警察機關未依規定受理民眾刑事報案情形,以員警受理報案後未開立報案三聯單佔多數,警政署應責令各級警察機關轉飭所屬不可拒絕或推諉受理民眾報案,各單位主管除利用勤教等機會加強宣導外,亦應落實監督指導之責,以確保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