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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旅正夯 惟交通部觀光局歷來辦理國旅補助活動 屢有業者冒用或收購人頭以詐領國旅補助 監察院要求觀光局檢討相關稽核機制

  • 日期:111-08-10

有關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有數十家旅宿業者冒用或收購人頭以詐領國旅補助,觀光局稽核機制亟待加強等情案,監察院於9日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通過調查報告,要求觀光局確實檢討改善。

監委林國明、王麗珍、葉宜津調查發現,觀光局為活絡國內旅遊市場,於107至109年陸續辦理3355旅宿活動、促進南灣新國旅、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擴大國旅暖冬遊、春遊專案、擴大國旅秋冬遊、安心旅遊共7項國旅補助計畫,經費逾百億元。然而觀光局訂定的各項補助要點,對於查核作業、異常款項繳回期限、涉不實申報業者移送法辦等,都沒有明確的規範,造成地方政府無所依循,作法寬嚴不一。以將不實申報業者移送法辦為例,嘉義縣政府接獲民眾陳情有飯店以團體旅遊旅客申請自由行補助,即移送地檢署偵辦,反觀高雄市政府發現有旅館或飯店以團體旅遊旅客申請自由行補助,卻僅就未合補助規定部分不撥款,並未移送檢調,兩者作法大相逕庭。觀光局應通盤檢討並研訂一上位之原則性補助規範,俾利地方政府執行。

監委表示,觀光局雖訂有停權機制,但除了南投縣、臺南市、彰化縣政府有拒絕涉詐領補助業者參加下一次的補助活動外,其他的地方政府多僅追回補助款或終止業者參加「當次」活動資格,並未依違規情節輕重給予業者一定期間的停權處分。另觀光局將列為「黑名單」的業者提供給地方政府做為後續審查其參加國旅補助活動資格的參考,但臺東縣政府卻仍准名單上的業者參與日後的補助活動,致業者又再發生以人頭詐領補助的情事。觀光局亟應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執行相關機制,勿使業者存有僥倖心態,以有效遏止詐領補助案件一再發生。

監委說,觀光局的國旅補助資訊系統多側重在旅宿業者與旅客的基本資料登錄,系統所設定的主要查核點難以發現旅客有無住宿事實,或業者是否冒(盜)用個資偽造入住紀錄以詐領補助,亟待補強。又鑑於目前係以隨機電話抽查方式確認旅客有無入住事實,惟審計部分析擴大國旅秋冬遊、安心旅遊之申請補助資料發現,有旅客登記之電話號碼不符編碼規則,如登記的行動電話號碼為0900000000者,即有200人次,或是無親屬關係,登記的電話號碼卻相同,如同一電話號碼超過100人次申請者,也有130組之多,而申請人次最高達1,445人次等異常情事。觀光局應儘速於資訊系統建立旅客登錄電話號碼異常檢核機制,以利執行電話查核作業,從源頭有效防堵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