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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低溫加上COVID-19疫情升溫 學生禦寒衣物外穿卻引發服儀管理爭議 人權委員葉大華提醒教育部基於兒少最佳利益 主動宣導服儀原則及學生衣著指引

  • 日期:110-01-18

近日天氣寒冷,加上COVID-19肺炎疫情升溫,依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1月13日進行之「學生禦寒衣物調查」,發現853間公私立中小學中,有高達84.3%學校違反規定,除禁止學生加穿圍巾、毛帽、帽T等保暖衣物等,並有教官喝令學生、學校處罰學生等情事。

依據教育部國教署去年度新版服儀規定,包括《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第4點,皆已明訂「學生得依個人對天氣冷、熱之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且該原則已是「行政規則」而非「行政指導」,對於學校具有拘束力,學校必須遵守。

國家人權委員葉大華表示,從相關調查顯示出教育現場執行相關規定時,仍有一定程度之落差,才會傳出有學校教官與教師未熟悉學生服儀規定而違反前開原則,忽略教育部遵循CRC(兒童權利公約)兒少最佳利益與兒少表意權精神,早已於2016年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即所有關係兒少之事務,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同時兒少有權就影響其本身所有事物表達意見的權利。因此無論從教官當場斥喝學生,以及後續教師社群對相關事件討論膠著於教師管理權限之爭論,也突顯出學生服儀規範所涉及之CRC維護學生人格發展權及身體自主權外,尚未落實對於兒少最佳利益以及健康權之考量。

教育部日前雖已行文至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或各級學校,要求「即刻」檢視主管學校之規範是否與上述服儀規定有所扞格,並請違反之學校依規定修正,確保學校於實務執行時,不會違反相關法規。然葉大華委員認為教育主管機關之反應仍慢半拍,她強調教育現場管教之界線不應損及兒少基本權益,因此建議教育部倘教職員對學生服儀管理方式未符合公約精神,致生有損兒少人格尊嚴之情事,教育部應主動接受申訴並調查實際違反情形,並積極檢視違反之學校是否依規定修正。另除須掌握各校就學生服儀規定之落實及處理外,更應提前主動針對寒冬低溫及目前COVID-19疫情升溫狀況,依CRC兒少最佳利益及考量兒少健康權,主動發佈學生相關衣著建議指引,提前加強對學校教職員之宣導,避免造成學校與學生之對立,淪為校服如何穿搭之爭論,亦可減少第一線教育人員對校園安全之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