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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林雅鋒、江明蒼巡察金門縣 關心烈嶼鄉醫療資源、地區治安、Kbike營運管理、巡視金門監獄及少觀所

  • 日期:108-11-01

監察委員林雅鋒、江明蒼於108年10月30、31日巡察金門縣,抵達當日先拜會議長洪允典,中午搭乘交通船前往烈嶼,實地巡察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烈嶼院區,並至烈嶼鄉公所拜會鄉長洪若珊及受理民眾陳情。隔日監委前往縣政府拜會縣長楊鎮浯,並聽取治安概況及金門公共自行車Kbike營運管理等相關簡報並交換意見,結束後於縣政府受理民眾陳情;下午實地巡察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金門看守所、金門少年觀護所。
 
為瞭解民情,體察民瘼,監察委員30日上午拜會金門縣議會議長洪允典及多位議員,委員表示議會所扮演的角色與監察院很相似,並肯定金門縣議員傾聽民意及監督縣政的用心。
 
結束後,監委隨即搭乘交通船前往烈嶼,實地巡察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烈嶼院區執行地區醫療服務情形,江委員關心烈嶼院區停辦住院治療服務後,病患轉診之流程是否迅速且及時?如有夜間轉診需求,交通船可否配合?未來金門大橋完工後,該院區之定位、醫療資源是否預為重新調整規劃?烈嶼鄉老人人口據瞭解高達24%以上,有關老人醫療及長照服務,目前人力、資源等是否足以因應?林委員對於李錫鑫副院長所言:「健康是一種人權,也是普世的價值。」表示相當認同,委員提及金門日前發生病患因醫療所需主動脈內氣球幫浦儀器裝備過大,無法搬上醫療後送專機事件,認為離島居民的醫療權益應受平等對待,始符合基本人權。
 
隨後兩位監委前往烈嶼鄉公所拜會鄉長洪若珊,針對烈嶼鄉醫療資源與鄉長交換意見,並肯定鄉長大力推廣烈嶼鄉大宗農作物土產「芋頭」的用心。接者,委員假公所二樓會議室受理民眾陳情,仔細傾聽鄉民困難,並請縣府及公所詳予說明釋疑,共受理陳情案計6件,其中以土地問題為多,結束後再搭乘交通船返回金門本島。
 
隔(31)日上午前往縣政府拜會縣長楊鎮浯,並就金門土地歷史的特殊性、以及民眾土地財產權之回復與保障等議題,與縣長進行討論與意見交流;兩位委員建議相關法令修正時,應考慮曾遭法院判決敗訴而無法取回土地者,因嗣後政策、法令改變,應例外使其有溯及適用之空間,以維公平。
 
隨後,兩位委員聽取縣府治安概況及金門公共自行車Kbike營運管理等相關簡報並交換意見,江委員關心本地毒品吸食人口比例大約為何?針對校園毒品防治有無相關宣導作為?有關金門酒廠假酒查緝,在本島方面的情資係如何獲得?有關各國中小學辦理學生騎自行車考照作業執行方式為何?林委員則針對自行車議題表達高度關切,垂詢騎乘自行車有無速率限制?國中小有無自行車交通安全宣導?經調查,各縣市多有建置自行車路網、為使用者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並制定公共自行車管理自治條例,縣府對此有無積極考量與規劃?有關自行車交通事故傷亡統計,有無紀錄第二當事人?
 
結束後兩位監委假縣府1樓會議室受理民眾陳情,委員仔細詢問相關細節,並請縣府詳予說明釋疑。陳情案共計24件,仍以土地問題為多。
 
下午監委實地巡察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金門看守所及金門少年觀護所,在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陪同下,瞭解監所管理狀況及關心收容人權益,並與次長交換意見。林委員表示: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條規定,政府應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並矯治其性格,故與一般監所戒護管理之概念尚有不同。監委特別關心少年觀護所與監獄合署管理之問題,並實地瞭解少年觀護所房舍、接見室等環境設備是否適當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