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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屏東車站啟用不久卻發生站體及月台漏水等情事案 監院於昨日通過調查報告 函請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及臺灣鐵路管理局確實檢討改進

  • 日期:106-12-13

關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臺鐵局)屏東車站站體耗資新臺幣(下同)10餘億元,啟用不久卻發生站體及月台漏水等情事,究係設計瑕疵,抑或工法、施工品質有問題,或維護管理不善所致,此攸關公共服務品質,有瞭解釐清之必要案,昨(12)日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劉德勳及尹祚芊之調查報告,函請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下稱鐵工局)及臺鐵局確實檢討改進。
首先,調查意見指出,屏東車站站體工程耗資10.7億元,自104年8月啟用後即發生30餘處滲漏水,雖興建單位鐵工局稱尚未完成驗收可要求承包商積極解決,惟肇致民眾觀感不佳及使用不便,影響公務機關形象,有待檢討改進。營運單位臺鐵局亦應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旅客安全。另,本案站體規劃設計雖稱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等規定,惟本院履勘時發現若干缺失,諸如車站之編號O樓梯上下樓梯口平臺被立柱所擋阻礙動線、三樓月台下二樓(編號M樓梯)之樓梯前後階梯高度僅174(垂直高度190)公分、電扶梯未設置防護網等,均有欠允當,興建單位鐵工局暨使用單位臺鐵局允應檢討改進。
本案調查意見亦指出,有關供公眾使用之車站係以旅客運輸為主,惟本案商業設施面積占車站總樓地板面積約24.5%,臺鐵局雖稱有其必要性及帶動當地觀光發展,惟仍應注意配置利用情形,避免排擠車站運輸旅客時所應有的安全性、便利性等主要功能。
本案調查意見針對旅客的步行空間與無障礙設施系統等亦指出,屏東車站之無障礙設施設計僅遵行現行無障礙設計規範及其他主管機關之相關規範,然法規僅為最低限度之要求,非為最佳設計,為因應人口高齡化的趨勢,有關大眾運輸系統通用化設計(無障礙設計)於交通運輸環境有其必要,更是我國高齡化社會無可迴避之議題,交通部所屬單位應切實檢討相關設置準則,檢視不足之處及照顧不同需求旅客之特殊性,並改善所屬運輸環境,以符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該點意見中指出,為因應人口高齡化趨勢,國內交通運輸環境的設計應考慮多元的使用族群,包含高齡者、肢體不便者、身障、弱視(視障)、聽障等族群、孕婦、親子、使用輪椅或攜帶娃娃車族群等,以及全球化社會到訪外國旅客、兩輪或多輪行李等所面對的各類問題,安全便捷的交通場所更是高齡化社會需依賴的重要公共設施,因此,導入通用化設計,對於進出入之動線、運輸資訊標示設施、廣播設施、聲音引導設施、上下階梯、升降設備、行動不便者無障礙廁所(親子廁所)、服務電話等,理應詳加考量,該車站之站體是否符合國際間通用化設計及相關規範,允應再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