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為擴大我國安寧療護涵蓋範圍,以降低專業訓練及實習時數至21小時之方式實施乙類社區安寧療護,導致醫事人員因未受完整之訓練,影響病患及家屬權益,甚至讓有心從事社區安寧療護之醫事人員深感挫折,進而放棄參與社區安寧療護之志向,斲傷我國社區安寧療護制度之推動,為此,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於5日通過監察委員江綺雯、尹祚芊提案,糾正衛福部。
在擔任立委期間大力推動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的監察委員江綺雯表示,國內103年死亡人數約15萬2千人,曾利用安寧療護的有26,677人,約占17.55%,這些病人及家屬,無非是希望透過安寧療護,讓「病人善終、家屬善別」。但是,安寧療護不是櫥窗、並非「有就好」,一定要具備良好的品質,才能讓病人生、死都有尊嚴;而且安寧療護的獲得,不應有城鄉差距,在國內任何縣市,都應有能力提供社區化的安寧療護服務。
但監委江綺雯、尹祚芊調查發現,衛福部於1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乙類社區安寧療護,降低訓練時數,讓原本從85年開始,陸續實施安寧居家、安寧住院及安寧共照,醫護人員必須完成80小時之教育訓練(40小時安寧課程、40小時安寧病房見習),降低至13小時訓練及8小時的見習,許多重要的課程或訓練皆予免修,如「疼痛病理學、疼痛評估與照護」、「嗎啡類藥物疼痛控制」、「非嗎啡類止痛藥及輔助用藥、困難處理之疼痛與整體痛」、「舒適護理」及為能判別病人是否進入臨終階段而學習的「末期疾病不同的軌線圖與存活期預估」等,以致無法確實症狀控制及疾病預估,讓病人未能獲得良好照護品質;且讓有心從事社區安寧之醫護人員深感挫折,甚至放棄參與意願。可見衛福部實施乙類社區安寧,採行降低專業訓練的作法,明顯錯誤,斲傷社區安寧療護制度之推動,顯有未當。
監察委員江綺雯、尹祚芊又指出,根據衛福部統計,自103年1月1日實施至104年9月30日止,具備乙類社區安寧資格的醫師有177人、護理人員有218人,而實際提供服務的醫師、護理人員僅3成(62人及72人),得到安寧照護的人數為331人,其中基層診所照護病人數僅3人,成效不彰,非但未能達到服務普及目的,甚至造成社區安寧品質無以確保之疑慮。
又國內目前安寧療護服務主要由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提供,當病患病情穩定,由安寧病房返家之末期病人,大多亦會運用到該院之居家安寧療護,致使基層診所縱能提供乙類社區安寧療護服務,卻無收案來源,因此衛福部整合照護體系之建構亦需檢討改善。
監委並指出,居家安寧最重要的「疼痛控制」與管制藥品之使用有關,目前在法規上、醫師教育訓練上,都有改善空間;至於安寧療護品質之確保,則有賴於醫院評鑑、監測、實地訪查、抽查等監督機制,目前雖都已在執行,但卻未能反映在安寧緩和醫療品質之提升,其落實有待強化。
最後,監委亦依據WHO之定義,指出末期病人只要有威脅生命的疾病,就應有獲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的權利,當今先進國家多已實施,爰此,為維護人的尊嚴,目前衛福部僅就癌症及八大非癌為安寧照護對象,亦應檢討改善,擴大服務對象,保障善終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