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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官校學生持刀刺傷同袍 校方未落實安全檢查及危機控管 監察院糾正

  • 日期:102-05-23

陸軍軍官學校吳姓學生102年2月間逃離營區,遭安全士官攔阻,竟持水果刀刺傷該名安全士官,該校對出入營區安全檢查不確實、東側門夜間無衛哨且未上鎖、欠缺危機意識及緊急應變能力等重大違失,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102年5月23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黃武次、李復甸提案,糾正陸軍軍官學校。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陸軍軍官學校吳姓學生因適應不良,已無繼續就讀該校意願,吳生101學年度寒假收假返校後,該校未對吳生隨身行李實施安全檢查,致吳生在校外購買的水果刀,未由連隊統一收管,導致發生營內持刀刺傷同袍的重大危安事件,陸軍官校進出營區安全檢查顯有疏失。
二、 吳生於收假返校隔日決意逃學,於是攜帶水果刀並以花色內褲遮掩,自該校宿舍出發,途中遭安全士官發現及詢問,吳生趨前刺傷安全士官,並經由該校未上鎖的東側門離校。該校對於營區衛哨安全及門禁管理,有重大疏失。
三、 該校獲悉安全士官遭刺傷後,未能於第一時間發現吳生不假離營情形,該校危機管控及緊急應變處理能力,與國人期待有重大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