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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法官柯盛益問案態度不佳 監察院彈劾

  • 日期:100-11-2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開庭審理案件問案態度不佳,嚴重戕害司法形象,監察院100年11月21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黃武次、楊美鈴提案,彈劾柯盛益,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柯盛益因開庭審理案件態度不良,屢遭民眾投訴,97年至99年間曾遭高雄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分別處以「由院長口頭勸誡」、「書面勸誡」及「警告處分」。不料柯盛益仍未檢討改善,類似情形一再發生。高雄地院整理柯盛益法官100年6月22日至8月11日止之開庭錄音並整理為譯文,該院自律委員會100年9月決議:柯盛益移送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建議司法院處分。
  彈劾案文指出,柯盛益身為法官,以不當之言語任意斥責、辱罵當事人或其他關係人,侵害受訊問人人權,違法失職情節重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