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依憲法及監察法針對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行使職權,惟罷免團體或個人之行為則非監察職權行使範疇。至罷免募款所生之相關疑義,監察院重申因目前政治獻金法尚無明文規範,作為該法執行機關僅能依法行政。 有關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收受政治獻金之相關規定,業經內政部提出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審議中,據悉該院將於本(3)月31日召開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第9次審查會議。 有關楊智伃等人於今(5)日到監察院陳情乙節,監察院均將依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