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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與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簽署合作協定 雙方合作展新頁

  • 日期:109-07-29

監察院向來重視國際監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自1999年起,即以觀察員身分出席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FIO)年會,與諸多監察使建立良好情誼。本次監察院與FIO簽署合作協定,除可增進與拉丁美洲地區監察機關及組織之合作與交流外,雙方之互動關係亦邁向新的里程碑。

FIO設立於1994年,以拉丁美洲地區西、葡語系國家之護民官署、人權保護檢察官署或國家人權委員會等機關為主要會員,設立宗旨在保護人民對抗政府機關之濫權,尊重並保障基本人權及強化法治。

監察院與FIO合作協定之簽署,緣起於2018年11月間監察院代表團參加第23屆FIO年會期間,曾與FIO秘書長Carmen Comas-Mata Mira對雙邊未來關係發展交換意見,續於2019年9月,監察院邀請Comas-Mata秘書長來臺訪問,並於監察院主辦之第31屆澳紐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暨人權工作研討會擔任專題演講嘉賓,對我國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之發展現況,留下深刻友好印象。

嗣經雙方持續磋商與溝通,於2019年11月28日第23屆FIO年會會員大會中,由全體會員正式表決通過簽署合作協定,監察院張博雅院長並於會中親邀新任FIO主席暨瓜地馬拉人權檢察官Augusto Jordán Rodas Andrade於2020年訪臺,並由渠代表FIO與監察院完成簽署合作協定之程序。

惟因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持續影響各國,Rodas Andrade主席未能依期來臺訪問,爰合作協定改採異地簽署方式進行,透過外交部及我國駐瓜地馬拉大使館協助,業於2020年7月11日簽署生效。該合作協定之簽署,除提升我國能見度外,對未來雙邊關係持續深化亦有相當助益,並增進國際監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