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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職權行使成效佳 院長感謝全體委員及同仁的努力 使國家獲致財務增益績效 108年度逾15億 第5屆逾341億

  • 日期:109-01-17

監察院今(17)日舉行108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本次會議是監察院第5屆院長、副院長及委員共同參與的最後一次工作檢討會議,監察院院長張博雅表示感謝,也讚許第5屆監察委員及全院同仁的辛苦努力,監察職權行使成果能獲得外界肯定,都是大家的功勞。

 

本次會議除提出108年度監察職權行使成效外,也一併說明第5屆(103年8月1日起截至108年12月31日止)重要績效。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進行院務報告時指出,108年各機關因參考或依據監察院糾正案、函請改善案,進而獲致財務增益績效15億1,784萬元,其中節省公帑達329萬元,間接促成政府歲入增加15億1,455萬元,主要為督促財政部國庫署辦理國有地都市更新開發案。又監察院第5屆獲致之財務增益績效逾341億277萬元,其中節省公帑達71億8,369萬元,主要為國防部改善國防軍事工程規劃、台灣自來水公司改善漏水率與管線汰新計畫等案;間接促成國家歲入增加,計達269億1,908萬元,主要為督促財政部辦理欠稅清理作業、查核不動產相關交易及所得等案。

 

108年及第5屆監察權行使績效如下:

一、  人民書狀收受: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部分,108年計10,033案、第5屆計52,083案。第5屆人民書狀收受件數中,司法類書狀達20,260案,所占比重38.9%,位居第一;其次為內政類15,104案,占29.0%;第三係財經類7,604案,占14.6%,顯見司法正義與國計民生為民眾近年最關心之議題。

二、  調查:監察院核派調查案件部分,108年計262案、第5屆計1,806案。第5屆參與調查之委員計3,841人次,協查人員計2,955人次,積極掌握時效,期能迅速回應民眾期待。

三、  糾正、糾舉及彈劾:

(一)108年成立糾正案116案,函請改善案359案;第5屆成立糾正案485案、函請各機關改善案1,267案。第5屆糾正案及函請改善案,各機關函復處理結果經本院審議結案,行政機關自行議處人員達1,414人。

(二)監察院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部分,108年計18案(彈劾28人)、第5屆計138案(彈劾200人);第5屆審查決議成立糾舉案1案,糾舉簡任文官1人。

四、  巡迴監察:中央機關巡察部分,108年計41次、提出意見計930項;第5屆計229次、提出意見計6,154項。地方機關巡察部分計108年50次、接受人民陳情案件計340案;第5屆計256次、接受人民陳情案件計1,511案。

五、  審計相關業務:審計部函報機關人員有關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之行為、效能過低及未盡職責情事等案件之處理情形報告案,108年計147件、第5屆計960件;另審計部提供函報案件,或監察院引據該部審核資料成立糾正、糾舉及彈劾案,108年計22件、第5屆計149件。

六、  廉政業務之推動: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部分,108年計10,992件、第5屆計59,693件;108年受理各機關團體迴避彙報案件計154案、第5屆受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自行迴避報備計205案;另受理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申報部分,108年計1,903案、第5屆計5,514案。廉政案件裁罰處分件數部分,108年計63件、第5屆計948件。

人權保障業務之推動:108年監察院處理人民書狀計9,954案,其中涉及人權議題者,計8,760案。第5屆處理人民書狀計51,443案,其中涉及人權議題者,計43,315案,占收受處理總數84.2%,以司法正義、財產權及工作權為數量最多之前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