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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會議本﹝二十一﹞日上午通過並公布趙委員榮 耀、陳委員孟鈴所提:「糾正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辦理海軍各港口碼頭浮式 碰墊整建工程,對廠商資料蒐集不周,投標廠商資格不當設限,洩漏公務機 密,由陪標廠商擔任得標廠商之合約連帶保證人,又擅自?

  • 日期:87-05-21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浮式碰墊廠商資料之蒐集,價格之查訪,未充分參
考我國海軍二代艦係購自美、法等國,卻僅以日本資料作為招標規格之唯一
依據,其廠商資料之蒐集、價格之查訪,均未盡翔實及周延,顯有未盡職責
,主管人員未予指正,亦有監督不周之責。投標廠商資格之訂定,顯有不當設限
,並在公告前洩漏廠商資格,致造成綁標、圍標之形成,有洩漏政府機關機
密之嫌;監辦單位與主辦單位有關人員,均有失職。與得標廠商簽訂之合約
,由陪標廠商擔任連帶保證人,顯有綁標、陪標及圍標之嫌,承辦單位主管
及會辦單位竟未查察,顯未切實執行承辦職務,至有不當。又擅自將未得標廠
商之投標與審標資料銷毀,違反規定。一軍區公工處處長擅離職守,並與廠
商至國外旅遊,相關主管人員對其亦有監督不周之責。
  附糾正案全文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