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表示,本次工作檢討會議工作報告與檢討方面,分為院務報告、各委員會工作報告及審計部工作報告與檢討,起迄日期自八十六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委員會對執行監察權時,發現與職掌有關政府機關工作及設施涉有重大違失者,得於本次會議前,邀請本院全體委員辦理專案檢討,必要時得邀請有關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列席接受詢問答復,並做成專案調查報告,提本次工作檢討會議討論。本次檢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