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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巡察司法院

  • 日期:109-06-23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於第5屆任期屆滿前,109年6月23日上午巡察司法院,此次巡察除針對調查案件及人民陳訴書狀引申之《法官法職務監督》、《司法院大法官迴避制度》等議題進行了解,並就兩院職權行使之分際提出數點建議,司法院許宗力院長及各廳處長亦說明詳盡,鉅細靡遺,過程順暢且溝通良好。

 

召集人高涌誠委員首先感謝司法院許院長及相關主管人員之安排,面對面溝通,監察委員得就相關司法機關答覆監察院調查意見所產生疑義,移樽就教,願聞其詳。並轉述總統就近來監察權與司法權行使界限紛爭,基於權力分立原則,希由監察、司法兩院自行協調,請未來監察院長到任,組成專案小組會商後,由兩院院長協商之。

 

監察委員王美玉發言,除感謝許院長對測謊案件之重視,進行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之修正;以及少年及家事廳之努力,讓少年事件處理法得以順利修正施行。另就97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限縮提起非常上訴之要件,期望能再度研議放寬,俾冤抑者有解救之途徑。監察委員王幼玲則希望智能障礙者能得到公平之審判機會,對於心智喪失已達一定程度者,能重新檢討每半年須提出審核報告之必要性。監察委員趙永清則針對人民聲請大法官迴避是否準用行政訴訟法第19條規定及會議紀錄之調閱困難等提出疑問。監察委員楊芳婉對於監察院提出數件請求司法院就法官為職務監督之案件處理,能有明確合理之標準;法官涉及性騷擾與法官自律猶有不同,有關性騷擾之申訴管道,希司法院能確實檢討。

 

會中,司法院許宗力院長及林輝煌秘書長針對巡察委員所提建議及問題口頭回應,其餘事項將於會後一個月內以書面詳細回覆。


召集人高涌誠委員於巡察結束前表示,司法院及監察院都是為人民權益而存在,雙方應互相理解及互相支持,避免誤會,並以人民福祉為依歸。本次巡察計有召集人高涌誠委員、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楊芳婉、趙永清等共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