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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109年5月份提出調查報告39案 彈劾9案糾正9案 函請改善27案

  • 日期:109-06-01

監察院109年5月份提出調查報告計39案,其中審查決議成立彈劾案9案、彈劾10人,依規定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或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行政機關違失部分,成立糾正案9案、函請改善案27案。

 

監察院統計5月收受人民書狀計1,098件,含上月留待處理案件,已處理人民書狀1,139件,扣除不屬職權範圍、內容空泛等非陳訴案件221件,屬陳訴性質書狀918件,以案計算為602案,其中派查7案。

 

5月份監察權行使成果分述如下:

一、 陳情案處理情形:請陳訴人先循或已進入司法、行政救濟程序168案;送請機關參處130案;函請機關說明、查處及補送資料161案;併案處理136案;核派委員調查7案。

二、彈劾案9案:前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校長蔡樂生擔任澎湖縣中山國小及赤崁國小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之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之執行,核有重大違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且加班不實,損及司法形象等案。

三、糾正案9案:臺北市政府對於該市都市計畫規定不得移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與特定專用區,除大彎北段外,尚有3處206戶遲未履行查處案,糾正臺北市政府;移工職災失能率明顯高於本國勞工,勞動部未就減低移工職災提出具體有效措施等情案,糾正勞動部;小情侶遭全班同學監看及違法懲罰,又被要求填寫自述表,致相約跳樓輕生,新北市立板橋國民中學管教及輔導方式不當,有損2生之隱私權及人格尊嚴,造成以死抗議的悲劇,糾正新北市立板橋國民中學;性侵假釋付保護管束之人徒手破壞電子腳鐐並逃逸,顯見電子腳鐐無法達到社會防衛目的,核有違失,糾正法務部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