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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依法執行巡察業務 監察院嚴正駁斥畢旅一說

  • 日期:109-05-29

有關媒體報導監察委員畢業旅行一事,監察院表示係屬誤解,並說明監察委員職責係監督行政機關及人員有無違法或失職,其監察權之行使包括個案調查、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及中央與地方巡察等作為,其中有關調查案之履勘或地方巡察業務,則由調查或地巡委員決定之;至於中央巡察業務,該院表示係依據監察法及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且各項年度巡察計畫、地點、目的及時間皆依規定提經委員會會議決議後執行,係監察院各常設委員會歷年重要業務之一。
 
至於媒體報導提及監委前往阿塱壹古道及龜山島巡察一節,監察院表示交通安全、交通建設對生態之影響及觀光政策之落實與推動,向為該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關注之重點,該會今年巡察主軸在瞭解偏鄉地區交通建設、生態維護與永續觀光政策之推動情形,是以今年三月排定巡察台9線南迴公路拓寬改善與後續闢建進度及台26線公路建設維護管理等情形;五月並前往龜山島瞭解政府推廣生態旅遊之作為,同時至坪林及南澳二交通控制中心,瞭解國道五號、蘇花改之行車安全管理、機電設施維護及自衛消防編組情形。
 
監察院表示防疫期間為兼顧公務運作與完備各項防疫措施,該院除曾召開會議討論各項防疫工作外,各單位亦全力配合防疫措施,除於執行各項公務前要求行政機關精簡出席人數外,並恪守防疫指揮中心之指示,進行車體消毒、要求參與人員一律配戴口罩、測量額溫、放寬座位間距及全程備妥酒精等消毒用品,力求做到防疫不漏。
 
臺灣防疫有成,是全體國人齊心努力之成果,監察院絕無輕忽之心,監察委員亦不能因疫情肆虐而怠忽職守,更不能因為即將卸任而不執行份內應做之事,在防疫優先下,為維持監察職權之正常運作,該院與全民共同防疫之心一致,望外界勿過度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