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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國家人權委員會前主任委員Noonan女士等拜會監察院

  • 日期:109-02-27

紐西蘭國家人權委員會前主任委員Rosslyn Noonan及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論壇(APF)秘書處法律專家Phillip Wardle於本(109)年2月10日拜會監察院、專題演講及經驗交流。Noonan女士曾於106年7月率2位國際人權專家,來臺協助評估我國設置符合《巴黎原則》之國家人權機構各種方案,並提出評估報告,認為在我國五權分立憲政架構下,國家人權機構設於本院係最合適且最具可行性之方式。該評估報告獲我國各界高度重視,也有助於108年12月10日立法院順利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等3法案。

 

院長張博雅於接見Noonan女士一行時表示,為因應本院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已核定副秘書長劉文仕成立籌備工作小組,積極辦理相關事宜,副院長孫大川主持法規研究委員會也將討論相關後續法制作業;此外,本院近年來亦曾多次參與APF所舉辦的雙年國際研討會,持續與區域內的人權機構強化交流,希望在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能與APF等國際網絡建立更密切的合作關係。訪團拜會張院長時,陪同者包括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教授、執行長黃怡碧女士、蔡逸靜小姐及楊康先生;監察院陪同人員有副院長孫大川、監察委員江綺雯、高涌誠及副秘書長劉文仕。

 

會後,Noonan女士及Phillip Wardle先生以「建置國家人權機構之國際經驗」為題,於本院2樓簡報室演講,由張院長主持,孫副院長、王幼玲、高涌誠、張武修、楊芳婉等多位委員及院內同仁出席聆聽並交換意見,場面熱烈。

 

下午,訪團於聽取本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籌備工作小組簡報後,並與孫副院長、委員林盛豐、高涌誠、陳小紅、蔡培村、劉副秘書長,以及監察業務處、監察調查處、常設委員會、法規研究委員會等重要業務單位主管針對監察院現行職權及即將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之相關規劃進行座談,深入交換意見。孫副院長總結時表示,感謝Noonan女士及Wardle先生的諸多寶貴意見,本院均將列入參考;監察院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除符合《巴黎原則》等國際規範外,核心的任務應是確實落實民眾人權之保障;隨著國家人權委員會即將在8月1日正式運作,本院將努力籌備,以回應社會期待。